| 部门名称: |
建设局 |
| 领导成员: |
书记:佟强 局长:高玉奇 副局长:刘继涛、韩兵 调研员:徐鄂 |
| 部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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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编制辖区内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房屋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区域内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基础建设规划的制定。 (三)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查和报批。并协同有关部门或独立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地下管网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城市环境创新工程建设,负责城市主干道、主要景区、厂区、重要路段、路区环境整治的修复建设和滨江、滨湖景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查、报批,并协同有关部门或独立组织实施;(五)负责全区小型单项改造工程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余渣的清运,参与旧城改造工作。 (六)负责建筑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筑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 (七)协助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工程勘察、设计及建设咨询业的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八)组织实施建设行业新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负责辖区内相关行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推广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九)负责辖区内的建设行业的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列关键岗位的执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和管理。 (十一)指导辖区内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根据以上职责,区建设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 (三)工程建设科 (四)工程技术科 (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
| 工作时间: |
8:30—12:00 2:30—5:30 |
| 办公地址: |
青山区和平大道18街2号 |
| 联系电话: |
86845818 |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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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430080 |
| 部门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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