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名称: |
计生委 |
| 领导成员: |
书记、主任:彭海力
副主任:李胜、秦文莉
调研员:丁运筹 |
| 部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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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协调、督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下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区委和区从人民政府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分析研究工作。
(四)制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五)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编制市、区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委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制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九)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计生委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68865241
(二)发展规划科(科学技术科) 68865248
(三)政策法规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 68865249
(四)宣传教育科 68865249 |
| 工作时间: |
8:30—12:00 2:30—5:30 |
| 办公地址: |
青山区和平大道971号 |
| 联系电话: |
68865249 |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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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430080 |
| 部门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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