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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教育局
领导成员: 书记:周道顺 、彭显波
局长: 龚福生
副局长:刘义华、贺一丁、谢惠明
调研员:邵开启
部门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的指示、决议。
(二)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决定区教育战线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所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属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管理省重点中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五)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审核青山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设置。
(九)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和区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十)参与研究和制订区经济、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全区办学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年度使用计划。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助管理区教育系统职工编制,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及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全区性检测文化素质的各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十五)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等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86862543
(二)调研科:51600413
(三)组织人事科:51600408
(四)基础教育科:51600411
(五)财务科:51600412
(六)成人教育科(挂区职工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51600414
(七)发展规划科(挂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牌子):51600410
纪检监察、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工作时间: 8:30—12:00 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冶金一街9号
联系电话: 86862543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430080
部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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