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青山
居民服务
企业服务
投资服务
生活服务
事项服务
滚动新闻:
湖北将逐步实行免费婚检 生二胎不必再等四年
“少建大剧院,多修小剧场”
武汉城市圈全力推行公积金跨城融通
武汉拟立法规范公积金管理 不缴最高可罚5万
东湖新版年票昨起发行
站内搜索:
全部
标题
正文
主要内容
相关政策
在线咨询
打印此页
主要内容
事项内容:
小额贷款申报
审批部门:
劳动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劳动局
行政审批程序:
1.领取《武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社区签署推荐意见;
3.区劳动局签署意见;
4.市局进行资格审查;
5.市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手续;
6.区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行政审批条件:
1.《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及附本(原件,复印件);
4.申请贷款的使用及还款计划报告(原件);
5.申请人选择的仅担保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3天。法定天数15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806142。投诉电话:86848239。
表格下载
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在线咨询:
事项内容:
小额贷款申报
审批部门:
劳动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劳动局
行政审批程序:
1.领取《武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社区签署推荐意见;
3.区劳动局签署意见;
4.市局进行资格审查;
5.市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手续;
6.区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行政审批条件:
1.《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及附本(原件,复印件);
4.申请贷款的使用及还款计划报告(原件);
5.申请人选择的仅担保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3天。法定天数15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806142。投诉电话:86848239。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网站评价
常见问题
版权所有: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青山区信息中心
网站客服信箱:qsxxzx@126.com
鄂ICP备05003062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