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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民办非企业登记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民间组织科)
实地考察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是否党员。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3年有效,每年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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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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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登记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民间组织科)
实地考察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是否党员。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3年有效,每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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