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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事项内容: 民办非企业登记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民间组织科)
实地考察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是否党员。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3年有效,每年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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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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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民办非企业登记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民间组织科)
实地考察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的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是否党员。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3年有效,每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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