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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事项内容: 民办非企业变更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财务审批报告;
4、变更后的审计或验资报告;
5、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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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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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民办非企业变更
审批部门: 民政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民政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变更后的业务范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财务审批报告;
4、变更后的审计或验资报告;
5、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