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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2007〕85号区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文明礼仪和“四城同创”相关知识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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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1月2日 | 文档来源:卫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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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迎检年,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直接关系到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成败。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四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四城同创”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和创建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卫生系统“四城同创”工作,从2007年12月起,以《市民文明礼仪读本》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知识问答120题》两本书为基本教材,在我区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和“四城同创”相关知识学习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08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和“四城同创”相关知识学习宣传活动,普及文明礼仪和“四城同创”相关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意识到“四城同创”与自己工作生活联系的紧密性,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对“四城同创”的知晓率,教育和引导职工践行文明礼仪,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四城同创”工作,为推进“创新青山”、“和谐青山”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学习宣传内容 为了保证此次学习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突出重点,提高实效,市文明办和市四城同创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市民文明礼仪读本》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知识问答120题》,并以此作为此次学习宣传活动的基本教材和主要内容。 三.组织实施 根据《武汉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意见》要求,此次学习宣传活动由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及市文明办组织布置。各单位要按照总体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拟定工作方案、制订学习宣传计划,并在各自单位中认真组织实施。 区卫生局将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发动局属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争做文明市民、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家庭。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引导学习宣传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要利用培训班、标语、板报、墙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普及“四城同创”和文明礼仪知识。区卫生局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礼仪、懂礼仪、用礼仪,做文明公仆,创礼仪机关。使学习宣传活动成为提高机关文明程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社会各界对机关工作满意率的重要抓手。局属各单位要做到“五个一”,即组织一次学习、进行一次考试、悬挂一条横幅、举办一期板报、开展一次环境整治。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宣传活动,将活动开展作为深化“四城同创”,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大事来抓,并在活动开展中将加强组织领导贯穿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认真抓,层层环节有专人负责。要认真制订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强检查、务求实效。同时,要畅通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反馈、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动态。 2.丰富学习载体。 局属各单位要不断丰富和创新学习宣传形式和载体,将学习宣传活动与“知荣耻、树新风、促和谐”和“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主题教育时间活动相结合,与“迎奥运,办节会,全市人民讲礼仪暨‘双百双千’创评活动”相结合,在学习中创建,在创建中学习,从而达到丰富学习内涵,实践学习效果的目的。要通过培训、讨论、演讲、竞赛、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强化学习效果。 3.加强监督检查。 区卫生局将成立学习督查小组,组织指导全局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督查小组将从2008年2月起,对各单位学习台帐进行抽查,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和通报。局属各单位都要将此次学习活动纳入到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之中,凡“四城同创”和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率达不到90%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推荐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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