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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2008〕3号区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山区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08年1月25日   |  文档来源:卫生局

辖区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管理,确保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现将《青山区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救治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有具体领导全程负责节日期间救治工作。各单位在元月25日前将节日期间救治工作安排及责任领导名单、办公电话及手机上报区卫生局;在2月6日—22日,每天上午10:00时前将头天《燃放烟花爆竹致炸烧伤人员统计表》上报到区卫生局。

联系人:方丽洁

电话:68865296   68865291

传真:68865495

E-mail:yzkhym888@yahoo.com.cn

 

 

 

2008年元月21日

 

 

 

青山区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导致炸烧伤人员救治工作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管理,确保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卫生局研究决定,制定救治工作预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为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特成立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晏       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高萍芳     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张新光     武钢总医院院长

        董新生     普仁医院院长

        吴远志     武钢二医院院长

        彭云华     市九医院院长

        蒋忠祥     石化医院院长

        程五福     武东医院院长

  员:黄玉明     冶金儿童医院副院长

               武钢总医院医务科科长

        吴齐放     普仁医院医务部部长

        陈守虹     武钢二医院医务科科长

        黄建军     市九医院副院长兼医务科长

               石化医院医务科科长

        伍永怀     武东医院医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全区各救治站点的救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救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政科,联络员:黄玉明、电话:68865296

二.分片包干,就近救治

在青山区卫生局伤员救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全区地域分布和我区现有医疗机构的布局,本次伤员救治行动按分片、及时、就近的原则,在全地区范围内,设置六家医疗救治站点,分别由六家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负责。各站点之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遇紧急意外情况可相互支援,不得相互推诿,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义务协助伤员就近转送。具体安排如下:

救治站点设置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白玉地区

武钢二医院

白玉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武东、厂前地区

武东医院

武东街东区、西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青山镇、工人村地区

石化医院

青山镇街、工人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红钢城、新沟桥、

冶金街地区

武钢总医院

红钢城街、新沟桥街、冶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钢都、钢花地区

市九医院

钢都、钢花及钢花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红卫路地区

普仁医院

红卫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成立专班,有效救治

各责任单位从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稳定、构建平安、和谐青山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炸烧伤人员的救治,各责任单位院长为本次伤员救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专班人员、车辆、器械及相关药品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的安排,并制定相应的救治方案,公布救治电话,开辟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对严重炸烧伤人员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救治工作安全有效,确保救治工作万无一失。各责任单位于元月5日前,将本救治站点救治预案上报区卫生局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演练,督促整改

各救治站点责任单位针对制定预案和可能突发的事件加强演练,确保救治工作及时、安全、有效。各责任单位要在2008年元月上旬前完成救治预案演练工作。区卫生局将在元月下旬组织有公安、消防、广电参加的综合演练演习。同时,区卫生局还将在春节临近期间,组织检查各责任单位人员到位、设备运转、车辆转送和急救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区卫生局将对贯彻落实《规定》不积极或准备工作不到位的成员单位提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影响全区工作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区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的人员安全,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青山区卫生局

2008年元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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