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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2008]10号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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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4月29日 | 文档来源:卫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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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管委会)爱卫会、驻区大单位卫生处、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山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2月12日
青山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武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武政办[2007]134号)的要求,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的总体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快创建工作步伐,全面完成我局创卫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卫生环境,减少危害健康因素,不断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我区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争取“一役达标”,按照“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的原则,成立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宇飞(区卫生局党委书记) 晏 杰(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段昌乐(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冯晓红(区卫生局副局长) 高萍芳(区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余新华(武钢卫生处处长) 郭和平(一冶卫生处处长) 成 员:程 明(区卫生局党办主任) 吕国平(区卫生局局办主任) 李 刚(区爱卫办主任) 石汉生(区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王莉芳(区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叶永红(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包莉莉(区疾控中心主任) 耿维东(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石光明(武钢爱卫办主任) 涂智敏(一冶爱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晓红兼主任,程明、吕国平、李刚、石汉生、王莉芳任副主任。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要求,区卫生系统成立十个专业工作组,分工负责迎检准备工作,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度,凡承担专业组任务的各组负责人,对该项(类)任务的具体目标细化、组织实施,完成达标全面负责。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组长:李刚 副组长:熊碧波 (二)健康教育组: 组长:包莉莉 副组长:容玉 (三)食品卫生组: 组长:石汉生 副组长:耿维东 (四)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组: 组长:余其昌 副组长:汪敏华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组: 组长:王莉芳 副组长:刘亚民 (六)除“四害”组: 组长:裴红兵 副组长:丁浩 (七)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长:余忠凤 副组长:向涛 (八)武钢专业组: 组长:石光明 副组长:盛卫东 (九)一冶专业组: 组长:涂智敏 副组长:戴先辉 (十)综合协调组: 组长:吕国平 副组长:程 明 各单位要按创卫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做好迎检工作,并将专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区爱卫办。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青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青政办[2007]81号)的要求,创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按照专业分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全区卫生系统创卫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宣传、培训、解释与指导工作,提出模拟检查考核方案,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市爱卫会和省爱卫会的联络,按上级爱卫会的要求提供和反馈信息。[责任部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二)抓好爱卫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区、街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健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爱卫组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和工作制度,充分发动社区、社会各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工作。[责任部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三)抓好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责任部门:健康教育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四)抓好公共场所的卫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旅馆、小美容美发厅、小浴室和小歌舞厅设置规定的消毒和卫生设施;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责任部门: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五)抓好食品卫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卫生许可证制度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95%。[责任部门:食品卫生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六)抓好城区除四害工作。积极开展除四害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巩固灭鼠、灭蚊、灭蟑螂达标成果,大幅度降低苍蝇密度,“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责任部门:除四害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加强免疫预防工作、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责任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八)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贯彻执行《武汉市单位卫生标准》,组织发动单位、居民区做好卫生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城乡结合部、城区插花地带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九)协助水务部门抓好饮用水卫生,要求自来水厂水源地防护符合卫生标准;出厂水水质达到卫生要求;水质监测达到要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做好江河滩灭鼠。[责任部门: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组、除四害组、武钢专业组、一冶专业组]。 (十)负责综合协调、会议召集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汇报材料、领导讲话、信息收集和简报编发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协调组] 四.时间安排 全区创卫工作分4个阶段(2007年9月—2009年12月):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9—11月)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2.制订规划。组织制订《青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青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创卫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4.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卫的目标、意义和任务,使人人知晓,全民参与。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7月),这是创卫的攻坚阶段 1.整体推进。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各街、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整体推进。 2.重点突破。针对我区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工作专班,对“五小”行业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9项重点、难点工作,集中人力、财力,全力攻克,按要求逐项达标。 3.检查督导。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对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查、调度、协调和通报,使各项管理类指标达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4.接受省、市爱卫会调研,并按省、市爱卫会意见整改。 (三)第三阶段:自查申报阶段(2008年8月——2008年11月) 1.组织自查。依据国家标准,严格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初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资料汇编。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档案,并及时向区创卫领导小组报送相关资料、数据,报送时,要保证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3.申报。以区爱卫会的名义向省、市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国家卫生城区,并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汇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4.接受省、市爱卫会考核,并按省、市爱卫会意见整改。 (四)第四阶段:接受考核鉴定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2月) 1.巩固工作成果。巩固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特别是要做好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五小”、背街小巷等容易出现反复的项目,始终保持在较好水平。 2.接受考核鉴定。按程序接受省、市爱卫会和全国爱卫会组织的调研、暗访、考核鉴定。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不断改善我区卫生环境,促进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青山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创卫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创卫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实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月二次,对检查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决策、部署、协调;二是建立专业工作组例会制度,每周一次,对日常工作的进度进行检查、督办、调度;三是实行检查工作制度,每月一次,按标准检查并统计进度及记分统计;四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区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及时向各街、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反馈情况,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五是确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创卫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有令不行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立足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创卫工作基础 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立足根本,狠抓基础性工作,利用全区性卫生创建的有利契机,推动我区卫生系统创卫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各项卫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实施长效管理和综合管理,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文明城区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作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各单位要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服从区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积极完成创卫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协调、参与和配合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开展各项创卫工作,争分保分,确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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