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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不含中医医疗机构评审)
审批部门:
卫生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卫生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医政科)
批准(分管局长、局长)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一式两份);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
7、资信证明复印件(需达到一定的资金);
8、提交法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或执业证书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每年审
联系方式:
表格下载
相关政策:
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理》
卫生部令第3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理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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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医疗机构设置(不含中医医疗机构评审)
审批部门:
卫生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卫生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医政科)
批准(分管局长、局长)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一式两份);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
7、资信证明复印件(需达到一定的资金);
8、提交法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或执业证书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每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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