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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卫生局
领导成员:

书记:王宇飞
局长:晏杰
副书记副局长:段昌乐

副局长:冯晓红
调研员:高萍芳
部门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改革依法行政,实施对全区医疗卫生的行业管理。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规划,落实社区卫生工作目标。

(三)依法对全地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管;依法开展地区性的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与重大疫情的处理;依法对全区餐饮业食品、职业、放射、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及学校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四)负责全区医疗行政管理,负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准入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行医;组织实施国家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全区的献血和输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医疗卫生保障和紧急救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订并实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规划。

(六)制订全区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推广及应用工作;制订全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全区医学继续教育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七)依法制订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全区卫生事业综合效益评价;负责监督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监督。

(九)承担区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医疗保健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和红十字会等组织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十)负责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进行法规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十一)负责局属单位的党政管理、纪检监察、群团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卫生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68865290
(二)行政办公室:68865291
(三)医政科:68865296

(四)社区办:68865491
(五)疾病控制科:68865294
(六)卫生法制监督科:68865293
(七)组织教育科:68865292
(八)财统审计科:68865298
(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8865349
(十)区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68865289
纪检监察、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工作时间: 8:30—12:00 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红钢城沿港路4号
联系电话: 68865291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430080
部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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