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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8]3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暨夏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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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5月15日 | 文档来源: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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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区公安分局拟订的《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暨夏季防火工作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暨夏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夏季和奥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我区夏季火灾形势稳定,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区消防安全,结合我区夏季防火工作需要,特制订实施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严的执行纪律、最细的安全措施,全力以赴做好2008年奥运期间和夏季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整体防控、重点管控,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整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最大限度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实现夏季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区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顺辉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院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和夏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由张院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殷修明任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以“平安奥运”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做好奥运火炬在汉传递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开展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全面开展消防检查和自查: 1、检查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的设置情况; 2、检查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情况; 3、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4、检查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储存可燃商品情况; 5、检查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等消防安全情况; 6、检查“三合一”、“九小”场所人员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7、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8、检查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五)全面开展五个消防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开展化工厂(仓库)、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3、开展“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专项治理; 4、开展低等级耐火建筑密集区消防专项治理; 5、开展社区和消防安全单位达标创建活动; (六)大力督促整改全区重大火灾隐患。 (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以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的抢险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08年5月13—17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奥运消防保卫和夏季防火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暨夏季防火工作的动员部署。 (二)实战阶段(2008年5月18日至7月31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奥运火炬在汉传递期间及夏季防火各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行动;要对本辖区、行业系统监管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指导街、管委会对社区、居民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对已排查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组织或联合多部门开展上门服务,防止隐患整改不力或整改期间发生事故;要以消防宣传“六进”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开展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多角度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战演练。 (三)决战阶段(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消除潜在危险;对已经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加大工作频次,采取多次复查的方式,巩固隐患整治战果;对无法整改且严重影响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关停或改变使用性质,降低火灾危险性; 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一线执法、执勤力量部署,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世关注,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将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和夏季防火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从最坏处着眼、从最复杂处考虑、从最细微处入手,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和部门工作重点,制订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和部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要建立逐级督导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教育方案,以“平安奥运”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的宣传活动;深化消防站对外开放和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对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专业技能培训。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全面开展检查。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严格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高举严格执法的旗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凡是国家规定必须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必须要保证完整好用。凡是高层建筑、地下营业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奥运期间,区人民政府将启动《青山区预防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应急救援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物资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救援战备执勤,并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构建全区防控火灾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本辖区、本单位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和夏季防火工作信息的报送与联络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街道、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沟通,及时反映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008年8月8日之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工作信息应于每周四下午5时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8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每日一报。联系电话:85394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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