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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8]41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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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5月20日 | 文档来源: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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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山区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建立适应“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实现社区消防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检查经常有效,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城市社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的社区消防工作目标,根据武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2007年武汉市社会消防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武汉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区防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8年5月至11月,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加快城镇规划落实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强化社区自身的防、灭火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刘顺辉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张院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领导、派出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分局消防大队办公,负责信息搜集、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基本建立适应“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社区消防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检查经常有效,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社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年内全部达标。 四、实施步骤 消防安全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中旬至5月30日)。街道、社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向居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的范围、标准和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创建工作氛围。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熟悉掌消防安全创建标准,指导消防安全创建工作。各街道、各社区的消防安全创建工作方案制定、社会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街道、各社区要针对辖区特点,对照《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量化完成时间,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三)考评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30日)。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结束前,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各街道、各社区要对照消防安全创建考核评分标准自行检查,做好考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派出所和各社区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导,切实把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要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消防安全创建宣传工作,营造一个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动员社会力量关注达标创建工作、参与达标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技能。 (三)严格督导,明确奖惩。各街道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督导,责任领导要深入社区了解达标创建工作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措施落实到位。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街道工作进展。创建实施工作完成后,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部门对各街道、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考评,对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完成情况好的街道、派出所、社区,纳入年底先进表彰评比范围,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领导不力、敷衍了事,致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不达标的街道、派出所、社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形成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各街道、各派出所要加强信息反馈,确定专人收集、上报情况,各类数据、工作进展情况要按要求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394607)。
附件:1、青山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2、青山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3、青山区社区消防工作制度 4、青山区消防安全社区台帐目录及内容
附1: 青山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1、各社区要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辖区4级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组成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民警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各社区要组建保安(安保)及群众义务消防队一支,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保安(安保)5至8人,群众义务消防队员10至12人。 3、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社区民警、安保及群众义务消防队、消防监督、关照队伍职责明确。 4、社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火灾隐患情况,研究部署下季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5、各社区要为保安(安保)及群众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其中,4kgABC型干粉灭火器每社区配备不少于20具,消防水带不少于4盘,消防水枪头、消防斧、救生绳不少于2套,消防栓钥匙不少于1把,强光电筒不少于1具,并配备简易消防三轮车辆一辆。有条件社区要配备消防水泵及消防服、头盔等必要防护装备。 6、各社区要成立消防执勤点,用于存放各类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7、各社区要组织安保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每年不少于1至2次。 8、各社区要设立2块以上固定消防宣传牌、1至2个消防宣传橱窗或宣传专栏,并明确1名义务消防宣传员,负责上报消防安全信息、定期开展消防宣传。 9、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义务技能学习、演练活动。 10、各社区要动员有条件居民家中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快速扑灭初起火情。 11、各社区建立落实相关消防工作制度,规范相应消防资料台帐。 12、社区内无重大火灾隐患,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附2: 青山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一、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职责 1、将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按照街道办事处的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工作。 2、对社区非消防重点单位、居民住宅楼及居民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3、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包养,确保完整好用。 4、健全消防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5、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对辖区居民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 6、开展对辖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7、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二、社区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街道防火领导小组和派出所消防管理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防火岗位责任制落实。 2、每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研究解决本社区当前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3、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自查自改,努力消除火险隐患。 4、制定本社区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落实消防知识培训,组织开展社区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演练。 6、完善社区消防档案建设。 三、社区民警防火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消防规章制度,查处消防违章行为。 2、协助社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重大节日和阶段性专项工作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 4、督促、指导制定和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消防队伍,组织、指导实施演练。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 四、义务消防队职责 1、学习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参加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设施的操作方法。 2、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3、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并提高警惕防止纵火破坏。 4、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向专职消防队迅速准确的提供火场情报,配合专职消防队灭火。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火灾调查。 五、单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各单位、门点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门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努力消除火险隐患。 3、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4、负责组织、配合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参加初期火灾的扑救。 六、社区物业管理单位防火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辖区的消防工作情况,对居民住宅楼及居民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消防安全提高,发现和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2、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3、落实社区消防指导小组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日巡查,晚提醒,周检查,施行社区防火隐患的安全整改。 4、积极向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组织消防教育,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5、对辖区的消防基本情况有登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更新补充消防设施、器材。 6、社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居民,拨打119火情,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情,减少损失。
附3: 青山区社区消防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工作制度。由安保消防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疏通消防通道、楼道,并如实记录巡查情况。 (2)隐患上报、整治工作制度。安保消防员、群众消防监督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社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社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上报辖区派出所,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分季度制定全年宣传教育方案,每季度初制定可行性具体消防宣传计划,并按照计划逐一落实。 (4)重点部位监督制度。对社区内变电机房、燃气加压站等重点安全部位每天落实巡控,并组织周边群众消防监督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 (5) “门栋关照”制度。组织社区群众性消防监督、关照队伍对社区内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孕妇、重病及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定期摸底,登记造册,开展门栋关照。 (6)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检查社区消防器材及消防栓等固定消防设施完好及运行情况,对损坏的及时维护,保证消防器材随时投入使用。 (7)重点季节、重大节日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突出春节、元宵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夏季、冬季两个火灾高发季节开展重点防火安全检查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附4: 青山区消防安全社区台帐目录及内容
1、组织领导 (1)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4)季度工作小结; 2、消防救援 (1)社区安保消防队名单; (2)社区群众义务消防队名单; (3)消防培训及演练计划; (4)消防演练记录; 3、消防工作 (1)消防执勤点、消防栓、消防水源及其他固定消防设施分布图; (2)消防执勤点消防器材清单; (3)消防器材维护记录; 4、消防检查 (1)日常检查记录 (2)群众反映消防问题 (3)重大节假日消防检查记录 5、消防宣传 (1)年度消防宣传方案; (2)季度消防宣传计划; (3)消防宣传工作记录; 6、消防监督关照 (1)群众性消防监督、关照员名单; (2)辖区弱势群体登记表 (3)社区内单位、中小门点登记表 7、火灾隐患及整改记录 8、火灾事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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