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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8]54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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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7月21日 | 文档来源: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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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十一五”规划是我区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对全面建设生态工业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审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33号)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对区“十一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责任分工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是对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评估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 (一)评估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纲要》的总量与增长指标、结构指标和人均指标,特别是《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 (二)评估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包括《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等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实情况。 1、经济发展领域。包括经济总量情况,二、三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和园区建设等。 2、社会发展领域。包括科技创新、教育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社区建设等。 3、人民生活改善领域。包括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人民收入与消费水平、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等。 4、城市建设领域。包括城市空间布局、道路路网建设、交通综合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信息化推进、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等。 5、改革和开放领域。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国有企业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内外贸易、民营经济等。 (三)评估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包括列入区“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表中的重大项目开工与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 (四)评估规划与发展环境的适应程度。包括经济环境与规划初期预测的对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变化,对规划实施已经产生和即将产生的影响;提出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意见。 二、评估要求 各部门可适当吸收专家学者参与,对规划的目标、任务等总体目标以及重点指标、重大项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按以下格式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一)《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三)完成《纲要》目标和任务所采取的举措。 (四)实施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五)完成情况的评估结论及2008年情况预测。 (六)提出规划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等。 三、组织领导 (一)全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国发[2005]3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纲要》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区发改委汇总。 (四)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十一五”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核定和评估工作。 (五)《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区政协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08年7月,各责任单位启动并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并将评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区发改委规划发展科(联系人:刘迎春,联系电话:50806805,QQ:446311600,邮箱:zzyzzhlyc@yahoo.com.cn)。 (二)2008年8月中旬,区发改委完成《关于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2008年8月下旬,《关于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经区政府审查同意后,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总结与评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评估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深入开展评估调研分析。 (二)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组织协调,认真抓好规划评估工作。 (三)充分衔接,做好沟通。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的衔接与沟通,协调解决规划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规划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单位一览表
二○○八年七月八日 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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