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规定9月13日至15日中秋休假3天   武汉调整住房保障政策   武汉试行教科书免费循环使用   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武汉昨发今年首次高温预警    站内搜索:
   首页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办部门文件

青政办[2008]5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08年7月23日   |  文档来源:政府办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山区2008年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青山区2008年绿化普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我区园林绿化现状,促进城市园林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市统一安排,我区将开展地区绿化普查工作,现制定绿化普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全面、系统、准确的掌握我区园林绿化现状,完善园林绿化指标数据体系,明晰我区各类绿地系统结构和绿地区域分布情况,为我区园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成立青山区绿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俞良敏

副组长:严冀钢、万晓辉

成员:区绿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区园林局分管领导

(二)成立普查专班

领导小组下设普查专班,由区园林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设在区绿委办,负责本次园林绿化普查工作的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技术培训、质量控制与全区数据汇总计算等工作。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武钢、一冶、石化、电厂、青山船厂等驻区大型企事业单位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外业普查、表格的填报、数据的审核和报送。区普查专班负责辖区数据的汇总,纳入数字园林信息管理系统的,还需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三、普查时点、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时点

定为2008年12月31日。

(二)普查范围

青山区范围内所有绿地和树木。

(三)普查内容

1、普查各类绿地的面积、分布、用地性质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其中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作定位调查,对数字园林系统数据进行更新。

2、统计测算全区园林绿化三大指标。

3、普查我区园林植物主要品种、应用形式和数量。

4、我区行道树作定位调查,对数字园林系统数据进行更新。

四、普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方法:采取人工普查方式;实行专业班子普查与群众普查相结合;外业普查与内查资料相结合;边普查、边复查和资料汇总相结合。

(二)步骤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7月10日)。成立专班,组织培训,深入宣传发动。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11月)。组织调查并填报普查表格,完成数据的审核和录入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

3、总结发布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编制普查成果资料,汇总全区数据,形成区园林绿化普查数据库,更新数字园林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五、职责分工

(一)区园林局负责区内公园、游园、道路的绿化普查;负责区园林局管辖的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的普查;负责园林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更新。

(二)社区绿化由各街办事处、管委会组织人员进行普查,区园林局提供技术协助。有物业管理的新建小区由房产局组织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三)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的厂区、庭院、校园、堤防等绿化,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专班和人员进行绿化普查。

(四)市属和平公园、科普公园由本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普查。

(五)普查专班负责对社会绿化普查的指导;对大型社会单位的绿化普查结果进行抽查;对社区绿化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对全区绿化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和对数据进行汇总;对“三大指标”进行测算。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普查按照区统一部署、分单位、分部门实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必要经费,保证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全面。各单位应牢固树立普查质量意识,不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同时在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好质量控制,做到调查全面无遗漏,数据规范统一,主要环节有专人复核,表格填报程序严格,测算结果科学。区专班将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的,必须重新调查。

 

二○○八年七月十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