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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红办发[2008]11号红钢城街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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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4月2日 | 文档来源:红钢城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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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保持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区人武部《关于组织民兵守护辖区(本单位)重要目标的指示》,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保持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为依据,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大力加强民兵建设,增强民兵应付突发事件能力,提高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动员和组织民兵积极协助地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守护,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维护辖区企业单位的正常生产,努力促进辖区社会稳定。 二、 重要目标 街道辖区重点目标有区委办公大楼、辖区银行、街机关大楼。 三、 守护重要目标的时机 1、 国际、国内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化; 2、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大规模的反动活动时; 3、 发生有意堵塞交通、请愿、集结、闹事时; 4、 社会上发生连续性的有关组织破坏活动时; 5、 上级军事机关下达守护重要目标任务时。 四、 兵力编成及任务区分 当需要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时: 基干民兵一排分两个组守护区委机关和街机关办公楼; 基干民兵二排、三排分6个组分别守护6家银行办公地点。 五、 有关要求 1、民兵在重要时期守护重要目标是二级军事机关赋予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队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执行任务时,全体队员要统一着装,按要求携带有关器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 平时要进行应用训练,提高执行任务的能力。
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 2008年3月6日
主题词:武装工作 民兵守护 方案 主送:各社区居委会、辖区有关单位 报送:区武装部 青山区红钢城街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青红办发[2008]11号
红钢城街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保持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区人武部《关于组织民兵守护辖区(本单位)重要目标的指示》,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保持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为依据,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大力加强民兵建设,增强民兵应付突发事件能力,提高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动员和组织民兵积极协助地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守护,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维护辖区企业单位的正常生产,努力促进辖区社会稳定。 二、 重要目标 街道辖区重点目标有区委办公大楼、辖区银行、街机关大楼。 三、 守护重要目标的时机 1、 国际、国内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化; 2、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大规模的反动活动时; 3、 发生有意堵塞交通、请愿、集结、闹事时; 4、 社会上发生连续性的有关组织破坏活动时; 5、 上级军事机关下达守护重要目标任务时。 四、 兵力编成及任务区分 当需要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时: 基干民兵一排分两个组守护区委机关和街机关办公楼; 基干民兵二排、三排分6个组分别守护6家银行办公地点。 五、 有关要求 1、民兵在重要时期守护重要目标是二级军事机关赋予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队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执行任务时,全体队员要统一着装,按要求携带有关器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 平时要进行应用训练,提高执行任务的能力。
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 2008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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