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红卫路街行政投诉中心岗位工作职责和范围 |
||||||
| 发布日期:08年10月24日 | 文档来源:红卫路街 | ||||||
|
红卫路街行政投诉中心通过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受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 一、主要职责: 1.受理对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 2.调查处理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行政投诉件。 3.直接调查街道办事处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效率低下等行政违法违规事件。 4.配合上级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行政违法案件。 5.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二、受理投诉的具体范围: 1.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2.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处理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4.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违反行政效能的行为; 5.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行政行为。 三、不予受理的投诉: 1.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同一信访事项。 来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三路三十号 邮政编码:430081 投诉电话:68865512(传真) 电子信箱:hwlj_2008@163.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