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青武发[2007]33号武东街党工委关于印发《武东街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08年8月11日 | 文档来源:武东街 | ||||||
|
各社区党组织: 经街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武东街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社区党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山区武东街工作委员会 2007年9月12日
武东街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结合街道社区离退休党员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区党员管理 1、社区党组织设置以门栋或党员责任岗为单位建立若干个党小组或党支部,一个小组或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社区流动党员达到10人以上,应当建立专门的流动党员党支部;70岁以上的病老党员设立高龄党员党支部,实行分类管理。 2、社区每个党员必须参加一个支部组织活动,积极汇报思想,按时交纳党费,参与社区做好居民服务工作。 3、社区党员原则上每月参加一次党组织生活,其中年满65-70岁的党员每季度一次(70岁以上和病残党员除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季度对外公布一次。 4、70岁以下的社区党员必须参加一个“党员义务服务队”,每人义务承担一至二项社区社会事务和居民服务工作岗位(如护绿护路、帮扶帮困、邻里关照、失足帮教等),并积极开展工作。 5、凡离开青山区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当列入流动党支部进行管理,流动党员必须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6、新转入社区的党员必须是在本街居住了六个月以上的党员,预备党员到支部报到后,必须在社区累计为居民服务一个月以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思想汇报。 7、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社区服务、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情况记载,建立党员活动档案。 二、社区党员教育 1、社区党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2、社区党员除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及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年还必须分别参加一次政策形势教育、党课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业余党校的作用,社区入党积极分子,新到社区的党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当年必须经过党校培训学习。70岁以下的社区党员三年内应到社区党校轮训一次。 三、社区党员服务 1、社区应建立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社区党员服务站要设立专门的学习室,征订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每周日为社区党员开放,提供阅览服务。 3、社区应设立专门的党员接待室(谈心室),建立接待日制度,每周五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与党员交心谈心,受理党员的合理建议和求助。 4、社区应建立病老、下岗党员帮扶基金,每季度对病老、下岗党员进行一次家访,社区党员病重或病故及时上门慰问,对特别困难的党员给予资助。
月以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思想汇报。 7、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社区服务、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情况记载,建立党员活动档案。 二、社区党员教育 1、社区党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2、社区党员除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及政治理论学习外,每年还必须分别参加一次政策形势教育、党课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业余党校的作用,社区入党积极分子,新到社区的党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当年必须经过党校培训学习。70岁以下的社区党员三年内应到社区党校轮训一次。 三、社区党员服务 1、社区应建立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2、社区党员服务站要设立专门的学习室,征订报刊、杂志和学习资料,每周日为社区党员开放,提供阅览服务。 3、社区应设立专门的党员接待室(谈心室),建立接待日制度,每周五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与党员交心谈心,受理党员的合理建议和求助。 4、社区应建立病老、下岗党员帮扶基金,每季度对病老、下岗党员进行一次家访,社区党员病重或病故及时上门慰问,对特别困难的党员给予资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