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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发[2008]21号关于印发《新沟桥街2008年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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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7月1日 | 文档来源:新沟桥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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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属各党(总)支部: 现将《新沟桥街2008年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山区新沟桥街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新沟桥街2008年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青纪办[2008]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2008年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为活动载体,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传统教育形式和创新教育形式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相结合、营造声势与取得实效相结合,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推动全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 街机关、所属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重点是街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社区书记、副书记。活动时间为5月15日—6月14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学廉”活动。围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学习勤政廉政典型的先进事迹,并以此推动“察民情、办实事”活动的开展。 2、开展一次“讲廉”活动。街主要领导要分别与班子成员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作风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结合实际给机关干部讲一次作廉政党课,其他领导也要到各自社区联系点讲一次廉政建设党课。 3、组织一次“省廉”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一次勤政廉政自省教育活动。街机关以党小组为单位、社区主要领导及党(总)支部支委组织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提高执行力大讨论,对照勤政廉政的要求和先进典型,查找个人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开展一次“播廉”活动。充分运用去年廉政短信征集成果,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展示廉政短信、播放廉政短信,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廉洁教育。积极参加中纪委组织的“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同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社区主要领导观看电影《真水无香》,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四、有关要求 1、街党工委成员、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保证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实处。 2、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围绕教育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广泛参与,普遍受到教育。 3、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宣教月”结束后,各党(总)支部要写出工作小结,于6月15日前报街纪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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