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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冶工发[2008]2号冶金街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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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4月29日 | 文档来源:冶金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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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各二级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青山区委组织部、青山区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青人[2007]20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经街党工委研究,我街年度工作安排在2008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考核原则及实施办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年度、定时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按标准确定等次。 三、考核对象情况 全街参加考核事业人员33人,其中街劳动服务站参加考核的事业人员17人,环卫所参加考核13人,幼儿园3人,不参加考核事业人员3人(环卫所3人)。(内退及待岗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的内容与等次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创新精神强,有较强工作能力,作风扎实,成绩突出,清正廉洁,联系群众。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能力一般,完成工作任务一般,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2)组织能力差,不胜任现职岗位;(3)以权谋私,存在较严重的不廉洁问题;(4)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或较大损失;(6)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绩差;(7)在民主测评中其不称职票在20%以上,经考核确属得不到群众拥护的。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2、进行民主测评。 3、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等次进行综合评议。 5、党工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最后等次。 6、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7、由主管领导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 8、有关资料送区人事局审核备案、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事业人员本人档案。 事业人员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六、考核组织机构 2007年度考核工作在街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小组由街党工委书记柳斌同志、街武装部部长李生木同志任副组长、组员有彭莉萍、徐华荣、曹俐、吴汉青、龚治爱五位同志。 七、时间安排 1、动员准备阶段:1月4日至1月8日; 2、自我总结阶段:1月8日至1月16日; 3、述职与民主评议阶段:1月17日; 4、确定等次阶段:1月17至25日; 5、公示阶段:1月26日至1月28日; 6、资料汇总上报阶段:1月28日至31日。 八、述职测评的分组安排情况 1、1月17日上午,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组:由劳服站、残联、文化站组成,参加领导有柳斌、李生木,召集人:吴胜利。 第二组:环卫所,参加领导有江辉,召集人:吴汉青。 九、几点要求 1、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参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程序、客观公正、不准弄虚作假、打击报复。 3、党工委成员要按照安排参加考核,指导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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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山区冶金街工作委员会 2008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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