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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冶办[2008]4号冶金街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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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4月30日 | 文档来源:冶金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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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冶金街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坚持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高效有序、反应快速、措施果断的处置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事故灾难应急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应急准备工作; (四)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原则。加强演练,熟悉预案,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协同作战的水平。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成立街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 长:柳 滨 街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周在祥 街办事处副主任 虞建桥 街办事处助理调研员 陈晓冬 街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曹 俐 街党政办公室主任 龚治爱 街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董德静 街经济发展科科长 吴汉青 街城市管理科科长 梅 松 街派出所所长 蔡秀全 街工商所所长 (二)实施机构的职责 1、督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援演练;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导帮助遇险群众疏散及特种物资保卫、危险物资转移等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及善后处置工作。 5、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街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向110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置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救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时间、联系电话等。 (二) 救援程序 1、街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类型和性质,立即通知事故单位进行前期处置,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根据上级的指示,采取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3、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事故单位要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街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指挥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现场实施救援。 5、街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本预案迅速组织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听从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开展救援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和专业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动作协调、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六)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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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人民政府冶金街办事处 二○○八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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