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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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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7年10月9日 | 文档来源:--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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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05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由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编制的200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青山区政府网站www.qingsh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山区政府办公室,68865059。
一 概述
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青山区政府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区政府建立了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和各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街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机构及承办人员。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明确要求将实施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区信息中心,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建立并初步完善了政府网站关于信息公开方面栏目版块设置,设立了3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电子阅览室,2个公共查询点。截至 2004 年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区200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75%,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5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72条,占公开总数的23%;规划计划类信息213条,占公开总数的7%;属于业务类信息2028条,占公开总数的7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14条,其中影响公众人身的或突发事件预报50条,如:青山地区环境状况公报,停水、停电、道路维护预报等;劳动就业、教育、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相关的135条;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2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2条,其中涉及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3条,分别是区教育局网络工程招标,区妇幼保健站装修,四十八中运动场改造;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5条;涉及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青山区政府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利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区信息中心进一步增设或完善了政府网站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版块及栏目设置,按排了“指南”、“目录”和“申请”栏目,并将“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办公地点公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在网站上公布;(2)定点公开。区政府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设立了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各职能部门在本单位的办事大厅,制作信息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单位如区房产局、区建设局、区国税分局、规划及土地管理局还制作了电子屏幕等设施进行信息公开。(3)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公开。区政府、广电局、教育局、国税分局等单位不定期邀请或配合报社、电视台的记者对本区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进行报导,宣传区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4)发挥社区公告公示栏的作用,全区104个社区不定期公布权利人普遍关心的重点信息,成为最受欢迎的公布方式。(5)以印制宣传册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全区累计发布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宣传册、税务宣传册等6万余份,在市民中产生较好的影响。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以下工作:部分职能部门如司法局、税务局等部门设立了热线电话,对市民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区政府网站设立了区长信箱和留言板,对市民提出的信息公开及社会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全年收到市民留言或邮件210条,区劳动局开办“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推行“阳光政策”,保持劳动就业绿色通道畅通等。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200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067件,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http://www.qi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06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是城市规划、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类信息,8%是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医保、社保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06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有3060件,占总数的99%。 确因信息不存在未予公开的有6件。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9%,也有部分是来自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1321件,主要是公司或企业。
四 咨询情况
全区200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199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856次,咨询电话接听220次,当面咨询接待5033次,网上咨询190次。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900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4年度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1)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经费由财政从本单位办公室经费中列支,各单位信息公开办公经费从该单位经费中支出,据统计合计约32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全区与信息公开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的费用支出为O。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部门领导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认为区级职能部门主要是执行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多以办理具体事项、服务为主,未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所以部分单位仅将“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等常规事项予以公布。 2、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体系还不够健全。在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及信息分类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3、信息发布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模式还不完善,尚未达到由信息公开义务人进行后台管理,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加大各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二是通过大力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晓《暂行规定》,把握“知情权”,由此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体系、目标考核机制。 3、适时改版政府网站,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对根据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各部门后台发布管理机制,使各街办事处和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将各类政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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