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75974 发布日期 2021-12-31
发布机构 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化工区)“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文     号

青山区(化工区)“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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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1  |  发布单位: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武汉市迈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阶段、疫后重振的重要时期。为深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和示范区的建设经验,贯彻落实城市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支撑青山区(化工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区域转型发展,统筹引领重点项目建设与城市品质提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工作的统一部署,特编制了《青山区(化工区)“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力求制定涵盖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以及水资源利用统筹协调的系统方案,提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建设时序及打包方案,指导下一步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规划范围: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行政范围,总面积160.76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海绵城市建设

规划年限:2021-2025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间一致。

一、““十三五””回顾

(一)规划完成情况

1.“十三五”规划情况

“十三五”期间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海绵城市青山示范区建设规划》,旨在示范区内整体形成“三心-三轴-两带-多点-八区”的规划结构。青山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除了打造集渗、滞、蓄、净、用、排为一体的综合雨水系统外,还将水污染控制系统和防洪系统纳入,规划了覆盖全区域、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基本项目库。其中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基本项目库644个,公园绿地低影响开发基本项目库217个,道路低影响开发基本项目库118个;雨水管网项目库73个;污水管网项目58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89个;城市水系整治项目库包含5条明渠总长度12.9公里。

2.“十三五”完成情况

“十三五”青山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计183 个,其中市政道路项目24 个,小区公建项目132 个(含14 个非政府投资项目),公园绿地项目10 个(含1 个非政府投资项目),城市水系项目7 个,城市管渠项目10 个。其中非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不纳入考核范围,其他项目均已完工。

(二)主要成就

1、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渍水点消除

“十三五”期间,经过海绵改造后,示范区管网和渠道排水能力有一定提升,示范区约50%以上管网达到了3 年及以上的排水能力,港渠整治过程中进行了50 年一遇过流能力的校核工作,均能满足50 年一遇24 小时降雨时的排涝需求。示范区内,内涝防治水平基本都能达到50 年一遇标准。成片内涝高风险点得到了消除。

2、水环境提升,黑臭水体消除

“十三五”期间,海绵试点工作有效改善了示范区内港渠自净能力。青山港、二号明渠及东杨港(洪山区)、罗家港(青山段)、青山热电厂排水明渠(青山段)通过市指挥部组织的专家组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验收,现已进入长制久清阶段。通过数据监测,民众评议等工作,黑臭水体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质提升改善明显。

3、城市品质提升,生态环境改善

青山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积极践行绿色优先,源头减排的理念,183 个项目中,共安排以公建小区、公园、道路为主的源头项目146 项,其中公建小区132 项,形成了完善的绿色基础设施体系,极大的拓展试点范围内的绿色空间面积,有效提高了生态品质。

(三)存在问题

1、水体水质不容乐观

青山区(化工区)湖泊港渠水体众多,但水体水质整体不容乐观。在经过青山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后,示范区内三条明渠(青山港、一号明渠以及二号明渠)水体水质明显好转,达到规划水质类别。而其他湖泊、港渠等水体水质均未能达标。

2、防洪排涝系统有待提升

对于北湖水系流域,外排出江泵站基本建设完成,下一步亟待对流域内渠道进行疏挖扩宽整治。拓宽北湖闸港,使渠道过流能力与北湖闸港泵站抽排能力相匹配;拓宽北湖港(武钢粉煤灰制品有限公司-焦沙二路明渠),提升排水过流能力;建设乡片的张家湾渠、新村渠、建设一渠、建设二渠、林场渠等农排渠道淤积严重且排水标准偏低,无法满足排水需求。

青山区(化工区)排水管网整体呈现西部管网密度高,东部管网密度低的状态。尽管西部地区管网完善程度较高,但仍存在部分区域管网密度不足,排水压力较大的问题。

另外,由于历史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场地竖向的重视,形成了局部地势低洼区,暴雨时渍水难以及时排除,存在较大的内涝风险,需要采取单独的局部应对措施。

3、水体生态景观有待加强

青山区内水体港渠岸线多为原始岸线,或为硬质护坡,岸线均未经修葺,景观效果差;且水生植物匮乏、结构单一。

4、水资源再生利用率较低

目前青山区(化工区)现暂无污水再生利用,雨水利用。武汉市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大,区内雨水资源化利用尚未大规模展开,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十四五”建设需求

(一)海绵城市建设趋势

1. 国家层面

(1)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2021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第八篇“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专篇以及第十一篇“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篇对城市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提出了行动纲领,与海绵城市建设息息相关。提升改造城市蓄滞空间、堤防、护岸、河道、防洪工程、排水管网等防控排涝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全部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2)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在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方面,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2. 省市层面

2021年4月13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第十二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湖北”提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方面,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其中水环境质量方面,实施“清源、清管、清流”行动,以“三河三湖”、东沙湖、汉阳六湖为重点,深入推进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2025 年,建成区全面消除劣V 类水体、基本消除V 类湖泊。

3. 区级层面

(1)坚定推进“四水共治”

《武汉市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第七章统筹推进传统基建和新基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专篇中明确提出在未来五年内持续提升青山区水安全保障能力,坚定推进“四水共治”。

(2)稳步推进“森林中的钢厂”“湿地中的化工区”建设

构建环境综合治理新体系,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家园,打造区域绿色发展新样板。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主要有:①中韩(武汉)石化近零排放项目;②实施系列净水工程。重点包括北湖闸渠建设、东部污水连通管道建设、八吉府明渠整治、红旗渠截污及周边环境整治、青山一号明渠整治、雨水管网完善等系列工程建设等;③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提标改造。打造花园工厂、城市工厂。

(二)上位规划

1.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确定的总体目标:以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为起点,积累经验,探索模式,在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至2020 年,实现武汉市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至2030 年,实现武汉市8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青山区水务“十四五”规划

青山区水务“十四五”规划以青山区(化工区)管辖区域160.76平方公里为基本范围,规划的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至2025年。规划在客观分析青山区水务体系,并综合考虑青山区区域发展定位已近经济建设需求与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青山区水务“十四五”发展目标共5大类,12项规划指标,主要涉及江河防洪、内涝防治、河湖生态环境、供水和节水等方面。

3.青山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

该规划年限是2013-2030年,规划基准年采用2013年,近期建设年限至2016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该规划确定青山区的防涝目标为:有效应对50年一遇暴雨,重要地区有效应对100年一遇暴雨。近期目标为有效应对10年一遇暴雨,实现“小雨、中雨无渍水;大雨、暴雨保交通;持续大暴雨抗渍灾;不可抵御特大暴雨保安全”的目标。

(三)近期发展重点

1.重点建设区域

按照《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划定的建设分区,除去青山海绵示范区建设范围、2018-2020年青山海绵建设规划范围,本次拟建范围(34平方公里)的5个建设分区为①青山镇汇水区2.8平方公里,②东沙湖系统,罗家路汇水区青山范围4.9平方公里,③北湖系统,建设乡渠片汇水区、北湖南港片汇水区以及白玉山明渠片汇水区共26.3平方公里。

2.重点建设任务

依托青山区十四五规划及愿景纲要,该区域首要任务是以“生态引领,产业主导,区域融合,内部整合”为理念,落实“一轴两区三城”空间布局。目前该区域基础设施尚未完善,湖泊港渠水质尚未能够达到管理目标水质。故本次海绵城市规划,坚决贯彻“生态当作设计师”的建设理念,以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改善湖泊港渠水体水质为首要任务,为打造滨湖蓝城及北湖绿城创造良好条件。

三、“十四五”规划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基本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实现“山水林田湖人”城市生命共同体为努力方向,转变传统治水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长江大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紧抓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青山区和化工区融合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重大发展机遇,通过建设海绵城市,着力解决青山区(化工区)水安全及水环境问题,全面提高青山区(化工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将青山区(化工区)建设成丰水地区具有武汉地域特色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典范,打造生态宜业宜居新青山,为青山区(化工区)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请生态当总设计师,努力建设美丽青山。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稳步推进“森林中的钢厂”“湿地中的化工区”建设,构建环境综合治理新体系,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家园,打造区域绿色发展新样板。

(二)规划原则

(1)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城市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又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3)海绵城市建设应与地块开发建设、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及老旧社区改造等同步实施,避免反复建设。

(4)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区域的自身特点、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设项目应优先解决现状存在的渍水问题、雨污混接问题以及水体恶化问题等,已建及在建项目因地制宜,合理的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以及建设指标,同时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

(5)协调规划区近期城建计划与开发建设,在内涝防治、水环境提升等总体建设目标逐步实现的基础上,制定经济科学的建设策略及方案,合理安排年度建设项目及资金投入。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至十四五期末,青山区(化工区)全区50%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发挥海绵城市建设功效,完善排涝体系,消除易渍水点,不影响居民生活及工业生产;有效遏制区域污染输出,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水质水文条件大幅改善。

强化生态保护和水环境修复,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水生态平衡、水安全保障、水环境优良”的发展战略。

2.具体目标

(1)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海绵专项规划要求,河湖水面保持率100%,生态岸线率≥85%。

(2)水环境

水体不黑臭,并达到各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旱天无污水废水直排,面源污染控制≥50%(以TSS计)。

(3)水安全

有效应对50年一遇(303mm)降雨,新建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不小于3-5年一遇。

(4)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5%(鼓励性)。

(四)建设策略

1.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系统。

以水系统为核心,按流域汇水区系统考虑,合理安排规划区近期各项涉水工程建设,提高防涝除险的协同能力,逐步增强海绵城市的弹性。

2.抓住片区问题的重点。

以问题、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汇水区具体情况,根据问题具体分析,分别制定源头海绵改造方案、水环境污染控制方案、水生态修复方案、水安全保障方案、水资源利用方案,提出有侧重的策略和措施;

3.综合统筹,注重衔接。

综合统筹方案间的交互关系,系统的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将海绵理念融入建设工程,尽可能通过单一工程达到多个目标;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实现工程项目之间的有序衔接。

四、“十四五”建设项目

1.项目分期建设原则

根据系统方案及建设目标,按照“系统优先、问题导向、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进行项目分期建设规划。

(1)系统优先:优先启动污水干管完善工程、污水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外排泵站新建及扩建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

(2)问题导向:以解决渍水和水环境问题为导向,优先启动渍水点改造或问题突出的地块源头改造项目;

(3)全面统筹:充分考虑资金供给和建设工期因素,统筹投资强度和工程建设时序,统筹项目施工影响;

(4)协调推进: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应注意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诸如地铁、快速路等已有城建计划进行对接,保证项目可实施。

2.建设项目安排计划

(1)2021年启动建设:侧重解决水体水质问题,开展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同时续建“十三五”期间市政雨污水系统;项目安排以“促新建、推续建、抓前期”为主要思路。

(2)2022-2023年全面建设:全面推进新增海绵项目开工建设;水体整治项目完工,继续深化管网完善工程、推进源头海绵改造、启动农村污水治理,海绵效果初步显现。

(3)2024-2025年完工建设:完善城市毛细管网、注重改善生活品质,项目安排侧重解决民生福祉问题,海绵建设目标达成。

五、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规划、水务、城建、发改等多个部门,由青山区(化工区)城建局负责统筹协区内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工作,涉及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融资、管理、维护、监测等工作。十四五期间青山区(化工区)应沿用示范区海绵城市组织管理措施,发挥好其示范带头作用。

2.融资措施

为加大海绵城市的建设力度,改善城市水环境,应探索海绵城市产业投资基金,研究探索设立海绵城市规划、施工投资资金,以财政资金为主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建立稳定的规划、施工、管理发展的资金渠道。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用于施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探索运用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支持产业基金发展。

3.人才培养

目前,伴随着海绵城市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各地出现相关技术力量薄弱问题,相对传统规划、设计等方面,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综合性人才,但缺乏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人才,很难保证后续的管理维护工作的效果。海绵城市的建设与发展需要我们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即协调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专业知识的传授与能力素质的培养之间的关系,培养具有过硬的科学文化本领的创新性人才。

4.教育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普及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相关知识,建立对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的监督机制,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发展、低影响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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