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2-21581 发布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青山区妇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文     号

青山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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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0  |  发布单位:青山区妇联

青山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 

青山区妇儿工委 2022 年 1 月

目 录

前 言………………………………………………………(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

(一)指导思想……………………………………………(2)

(二)基本原则……………………………………………(2)

二、总体目标………………………………………………(3)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3)

(一)儿童与健康…………………………………………(3)

(二)儿童与安全…………………………………………(8)

(三)儿童与教育…………………………………………(12)

(四)儿童与福利…………………………………………(15)

(五)儿童与家庭………………………………………(20)

(六)儿童与环境…………………………………………(23)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26)

四、组织实施………………………………………………(32)

五、监测评估………………………………………………(34)

前 言

青山区委市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将 儿童发展规划纳入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为儿童 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十三 五” 时期,全区儿童发展坚持依法保护、儿童优先、儿童最大 利益、儿童平等发展、儿童参与的基本原则,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切实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 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 全,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 2020 年,儿童健康状况稳 步改善, 婴儿、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 到 1.84‰、2.47 ‰。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96%,超过 92%”的目标要求。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 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均为 100%。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 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 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 史性新成就。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 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儿童思想引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 续推进,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 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 变革为儿童工作带来新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青山继续实 施“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推动老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关 键五年,为我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 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 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 全区儿童在青山高质量发展中担当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1-2030 年)》、湖北省及 武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和《武汉市青山区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 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 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 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建设青山绿水红钢城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 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优先保障儿童发展。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 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 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 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 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 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 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 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 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 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 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质和全面发 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的健康素养。

3.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 2.5‰、3.5‰以下。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 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5%以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 90% 以上。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 到有效防治。

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大于 99%。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 知识、方法和技能。

8.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 10%和 4% 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 4%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 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 38%以下, 初中生近视率降至 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降至 70%以下。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 90%以上。

10.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 良率达到 60%以上。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 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 和儿童医院为重点,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 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完善儿童三级诊疗服务网络,促进机 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 院开设儿科病房和与产科规模相适应的新生儿病房,支持有条件 的医院开设儿科重症病房,鼓励二级及以上社会办综合医院开设 儿科重症病房。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专 业技能。

2.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 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 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 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为儿童提供性健康教育和服务,引导儿 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加强防范性侵害教 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 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 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提 高孕期出生缺陷检出率和干预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范围,全面实施五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先天性 心脏病筛查和干预等工作,促进患儿早诊早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 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强化儿童疾病防治。推进儿童免疫规划基本保健服务,规 范预防接种行为。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心理问题为重点, 推广早筛、早诊、早干预的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综合管理适 宜技术。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 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 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 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

5.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 提供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眼及视力保健、耳及听力保健、口腔保 健、营养评估指导、个体化保健指导、心理保健、早期教育等儿 童早期发展服务内容,健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结合实施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提升基层儿童 保健服务能力,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婴幼儿照护机构、进社 区、进家庭,探索适合我区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

6.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 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增强学校、幼儿园、托 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 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 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育儿指导,倡导 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普及为 6 月 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 评价,强化个性化营养指导。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 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 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 及力度。

8.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大对儿童视力健康知识的宣传,将 相关内容纳入到科普宣传主要范畴。加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 力检查工作。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 教育儿童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 光不少于 1 小时。

9.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保 障儿童每天至少 1 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加强适宜儿童的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 生开放,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

10.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中小学校 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 童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关注留守、困境儿童心理 发展需要。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的能力, 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 科门诊建设。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2020 年为基数下降 20%。

2.普及儿童水上安全技能,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 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 和死亡。

5.儿童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针对儿童的暴力。

8.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 凌。

9.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 等问题。

策略措施:

1.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 伤害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 与儿童伤害防控。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 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学校、幼 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 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 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提升 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 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落实溺水防控措施,隔离、消除家 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 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 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 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 全游泳场所。儿童看护人加强看护,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体。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完善儿童安全防 护用品标准,加强对生产及销售的监管。探索创新预防和减少儿 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适宜技术。加强道路安全管理,严查严处交通 违法行为。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落实校车安全 管理条例,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培养儿 童 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家长、 儿 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及 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用 品。 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 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 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中毒,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 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 能力。 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儿童被 动物咬伤,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 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5.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 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 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 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 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 儿童药品安全监管。

6.预防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加强市场监管,持续开展 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 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完善产品伤害监 测体系,加强对因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采集分析、监督检查 和产品缺陷召回工作。保障校园设施、设备、物资安全,保障游 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公共空间设 施设备。学校、幼儿园、社区普遍开展儿童用品安全、产品安全 使用等主题教育活动。

7.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加强反暴力宣传教育, 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 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 家 庭的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 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 预机制。有关组织及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 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依 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8.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完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部 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 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隐患排查、早期预警、防范教育等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 机制,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界定和处置欺凌事件。营造 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 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

9.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 社会的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 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 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 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网络游戏、 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 年人使用其服务依法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 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 服务。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 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对儿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逐 步完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完善游戏产品分类、 内容审核、时长限制等措施。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 保障。

10.提高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 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家长、教师紧急救 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 备设施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 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1.完善监测机制。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加强数据监测 统计。建立儿童暴力监测系统,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 立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 据分析、情况评估、结果反馈利用的工作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达到 95.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保持在 80%以上。

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率达到 99%。

4.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达到 99.5%。

5.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不断提高。

7.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策略措施:

1.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 人落实机制,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高思想道 德素质,引领儿童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 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培养核心素养, 刻苦学习知识,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 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 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2.培养儿童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加 强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养成良好的道德 品质、 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 品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 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 协同育人。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 引力、 感染力和实效性。统筹德育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 队组织育人作用,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 育网络。 特别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年龄、个性和群 体特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3.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 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 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 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提升 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加 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 求。

4.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落实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 理体制,完善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 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重点发展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鼓 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管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 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 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新 城区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动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 教 师使用管理。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 水 平。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 学全覆盖,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规 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6.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优化教学方式,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学生 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 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 受高中阶段教育。

7.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 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入园率,提高残疾儿童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政策。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

8.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 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加强社 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 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

9.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开展民主、 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 师 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坚守教书 育 人职责。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 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加强家园、家校协作, 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 施和 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科技、 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参与日常生活劳动、 生产 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增强 校外教育公益性。加强校外教育理论研究。规范校外培训, 切实 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严格监管面向低龄儿童的校外网络教育 培训。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学课后 服务保障机制和措施,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 下班时间。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 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3.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 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 健全。

8.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 提升。

9.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10.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1.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逐步壮 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与我区经济 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 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 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逐 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探索实施贫困儿童家庭分类 保障政策。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儿童福利项目,提高儿童 福利标准。将儿童福利支出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支出财政经费自动调节与增长机制。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 单中儿童教育、医疗卫生和福利保障事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投 入向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提高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全面落实儿 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 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方式执行。

3.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 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覆盖。做好低收入家庭儿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做好符合 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 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 发展,合力降低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膳食费用分摊机制。加强 3-5 岁学龄前儿童 营养改善工作,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 学 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 指导,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强 化政策和资金引领,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照护服务机 构和社区照护服务设施,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 给。 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 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在 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 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 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6.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合理确定保 障标准。按月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 其基本生活。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畅通亲属 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安置渠道。完善儿童收养有关法规政策。健全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 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收养工作高质量发展。

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化残疾儿童筛查、诊断、 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 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和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有需求的残 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辅助器具、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完 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体系,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 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 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落实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转 介处置职责,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询、接 送返回等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以“城市微光”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为依托,以湖北 省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楚星班为平台,以“儿童救助保护热 线” 为亮点,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新机制。

9.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 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依法严惩恶意弃养 等情形的监护人,探索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强化区、街属 地责任,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 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别关 爱行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 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 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政 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10.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基 本公共服务。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 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 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

11.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加强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机构内儿童生活和学 习环境。配齐配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 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12.提高儿童之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 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共 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 完 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 人 员,发挥社区儿童主任和妇联执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 证儿童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通过购买 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 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 护中的作用。

13.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街、社区(村) 三级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积极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 为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 制度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进设立街道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站。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强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村) 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

14.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 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 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 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 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 权利。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 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 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 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儿童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出台。

8.提升家庭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重 视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响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儿童坚定理想信念, 了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成爱国爱家、诚实守信、 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团结友爱、自尊自信等好思想、好品行、 好习惯。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 建活 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 个性特点,发挥儿童主观能动性,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 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时间,保障儿童休息、 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在处理 儿童自身和家庭事务时,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 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 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满足儿童 身心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 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帮助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育儿 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尊重个体差异。禁止对儿童殴打、体 罚、 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 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指导和支持,为困境儿童 及其家庭提供分类保障。

4.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 教育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 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 向 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文明家 庭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扎实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积极建设新时代家风文 化,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活动,推出系列家风文化服务产品。 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

5.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鼓励支持家庭开 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等活动。鼓励支持 社区儿童之家及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 施和场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加强亲子阅读指导,分年 龄段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 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 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

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区设立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社 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 导课程。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 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社区(村) 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支 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 家庭教育知识宣传。

7.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家庭教育 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并纳入政府购买服 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 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育服 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鼓励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出台。推进家庭教 育立法及实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 比趋于正常。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 给,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 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落实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 策。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 域。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 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 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 提升研究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 家风 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 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 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5.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6.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 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7.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8.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影响。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 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 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 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 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 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少儿文艺 产品创作力度,传播反映新时代少儿良好精神面貌的艺术作品。充 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的阵地作用,组织 开展少儿阅读推广、小小讲解员、儿童艺术培训等活动。提升公 共文化场馆软硬件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设立儿童专 区,提升服务儿童的能力。

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大力扫除危害 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 息。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 频、直播、社交、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 康的有害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 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 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 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指导 广告经营主体落实广告审查法定责任,杜绝发布影响儿童身心健 康的不良广告。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展活动。

4.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 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通过学校、幼儿园、 家庭和社会等多种渠道,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 加强对 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 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的能力,养成良好用网习惯, 引导 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 防止沉迷网络。

5.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在儿童相关法规政策制定、 实施与评估中要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儿童自身 事务与家庭事务的决策与参与意识,在学校教育中,加强学校班 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支持共青团、 少先队、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

6.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 况,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 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五个方面,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让 儿 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 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7.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和规范各类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建设。增加对儿童活动场 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 加强和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 文 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 活动专区。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特色鲜明、参与 面广的儿童主题活动品牌。

8.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明 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 环节。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 普基地作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建设。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 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 命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良好生活习惯。

9.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推进重点 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减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完善我区 地表监测网络,继续加强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重点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推进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到 85%,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10.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在制定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时优先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突发事件发生时,应优先救 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 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幼儿园、托 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 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和应对灾害 的能力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2.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3.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4.提升儿童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5.依法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6.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 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 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 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保障 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细化和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增强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可操作性, 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 护、 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 系。全面落实对儿童的保护责任。探索建立儿童保护跨部门信息 沟通和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各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建立,及时发现、 报告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犯罪、食药安全等各种隐患和问 题, 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 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 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合作,共同做 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 治、 社区矫正等工作。

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 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 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 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未成年人社 区矫正措施。落实未成年犯罪人员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 分别教育制度。

5.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构建儿童保护专 门法律援助队伍。探索建立律师与受援助家庭一对一法律帮扶机 制,着力提升儿童法律援助规范化程度,扩大儿童法律援助受案 范围,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儿童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 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加强未年人罪 案件的后续法律服务力度,在为未成年人所涉刑事案件进行有效 辩护的情况下,加强后续教育等跟踪法律服务。

6.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 参与的儿童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扎实推进青 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 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 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媒体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 未成年人案件。

7.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 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 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 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 人信息等人格权。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 量、 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儿童合法权益 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8.完善落实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 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 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禁止早婚早 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 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 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村(居)儿童主任切实做好儿童面临监 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发现、核实、报告工作。探索建立监 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依法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儿童权 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儿童由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 监护。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9.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禁止性条款的释明和宣传 工 作。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检查,将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加强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 平台吸引儿童参与广告

10.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网络直播的监督管理, 依法惩处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规定,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其从事 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1.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 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 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统一的性侵害、 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落实 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 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强立案和立 案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对儿童负有特 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 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 机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探索制定性侵害儿 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 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 置等保护措施。

12.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 行为。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完善孕产妇 就医生产身份识别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外生育的出生医学证明开 具制度,严厉打击以民间送养为名义的网络黑灰产业,妥善安置 自生自卖类案件被解救儿童。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落 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 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 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13.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 对网络空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 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 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 网络性引诱、性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侮辱、 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 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 为。

1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 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 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 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 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 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 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 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 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 全过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 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

(二)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署推进规划实 施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加强规 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将规划实施以及儿童 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 规划,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纲要实施,实 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同步落实。

(三)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 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 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 部门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区人民政府 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儿童优 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四)本区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送市妇儿工委办 公室。区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 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完善落实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 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 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 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 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区妇儿工委每 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 协商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妇儿工委全体会议, 协商解决重难点问题。

(六)保障儿童发展经费投入。区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所 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大 对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 务倾斜。重点支持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 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儿童事业。

(七)创新实施规划的途径和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 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完善儿童权利保障机 制, 构建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 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 好经验。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

(八)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将儿童优先原则、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增强 政府有关部门、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 强 化使命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推进职能优化高效,为规划实施提 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九)加大规划实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 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儿童优 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 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关爱儿童、有利于儿童 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区妇儿工委及其 办公室作用,加强儿童工作智库建设,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 会组织等,培育专业研究力量,广泛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健全学校、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 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工作。鼓励儿 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的意识和能力。

五、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 及时 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儿工委组 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 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展和儿童发 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评判规划策略 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找出突出问题, 预测发展趋 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 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 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 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统 计监测的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 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 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 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 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 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 参加 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成员结合工作,就儿童保 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 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区级儿童发 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 专项统计调查。

(四)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 策的作用,定期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 提供依据。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 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 短板弱项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运用监测 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 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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