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7-328515 |
发布日期 |
2017-07-11 |
发布机构 |
规划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武九、滠武铁路和京广高铁青山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文 号 |
无 |
发布时间:2017-07-11 |
发布单位:规划分局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武九、滠武铁路和京广高铁青山段铁路线路安全
铁路线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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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讫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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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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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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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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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6+200-K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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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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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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滠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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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0+313-K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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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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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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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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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20+350-K12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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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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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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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一,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第二,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第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第四,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第五,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特此通告。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