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87888 发布日期 2020-09-04
发布机构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青山2035” 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青政办〔2020〕24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青山2035” 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09-04  |  发布单位: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健康青山2035”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

“健康青山2035”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统筹谋划“五大工程”,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一)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普及健康生活

1.加强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开展国家、省、市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打造1所功能齐全的健康馆,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乡建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推广健身操、健步走和健康自测方式,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活动,打造健康教育项目品牌。推动媒体开设健康类栏目。到2030年、203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5%、4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

推进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到2030年、203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分别达到80%、85%,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85%以上。逐步实现社区心理咨询开设全覆盖,社区心理咨询试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

根据学龄特点,加强学校健康行为养成教育。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和职业教育。到2030年、2035年,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分别达到90%、92%,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2.建设健康文化。普及敬畏生命、呵护健康、尊重医学规律的理念,形成科学就医和对医疗服务的合理预期。培育和发展中医药传统文化,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节等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落实职业防护,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引导市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文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倡导健康行为。引导合理膳食,实施符合市民饮食特点的营养计划,建立营养监测制度,加强特殊人群营养干预。开展健康食堂、健康厨房建设,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探索制订餐饮“外卖”等行业规范。到2030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到2035年,市民健康饮食习惯基本形成,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控烟限酒。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到2035年,力争降低到1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加强对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推广使用安全套。普及毒品危害和应对知识,加强禁毒戒毒体系建设,强化毒麻药品管制。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严厉打击制毒贩毒,加强新型毒品治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

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组织居民参与医疗自救互救等演练。建立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到2030年、2035年,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40%、50%,人群密集场所均配备急救药品及设施,医疗急救包实现家庭配备全覆盖,全区主要公共场所均设有自救互救设备及药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4.增强身体素质。加强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公共体育馆,提升现有体育场馆功能,开展体育训练,为竞技体育培养人才。推动普惠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小区体育配套设施,构建“15分钟健身圈”。加强公共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到2030年、203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2.5、2.6平方米。逐步实现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完善健身组织网络。按照“三个一”标准,推进体育运动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到2030年、2035年,每千人分别拥有3名、3.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社区健身活动站(点)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

发展具有青山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打造体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制订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倡导城市街道每2年组织1次、社区每年组织2次以上、农村每年组织1次。到2030年、203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分别达到20万、21万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和经信局)

制订和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到2030年、2035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每周参与体育活动分别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4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分别达到25%、27%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

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干预。建立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数据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35年,建立涵盖至少1万人的居民健身档案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医疗卫生提质工程,优化健康服务

1.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加快公共卫生服务提档升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区级设置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科学布局血液供应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到2035年,力争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整体实力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慢性病早期发现和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测质量。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5年,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0%左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加强结核病、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强化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到2030年,全区持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到2035年,以街道(管委会)为单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5%,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5%,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深入开展新家庭行动计划。构建科学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到203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到2035年,实现人人享有全面、优质的生育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

根据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目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建立全民健康体检制度,构建城市“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2.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妇产、儿童、精神等专科建设。支持开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强化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健康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型未来医院建设。到2030年,建成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9人、注册护士达到4.8人、床位达到7.8张。到2035年,建成科学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名中心建设。到2035年,全区总体医疗服务水平、医学高端人才、医学科技创新等重要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和经信局)

建设全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施医院等级评审,开展基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的医疗服务能力与学科建设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医院通过JCI认证。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注重中医药特色服务。推动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加快社会办中医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养生保健服务,指导基层卫生机构提供中医服务。逐步实现家庭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达到0.8张以上、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达到0.6人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现国医堂全覆盖,区至少设立1家社会办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到2035年,所有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科室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诊疗总量的3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逐步构建中医药综合教育培养体系。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4.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计划,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加快推进老年病诊疗机构建设。推动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将闲置低效的医疗床位转为养老护理型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将医疗业务交由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所有街道和社区接入“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到203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加强妇幼保健。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推行产前筛查和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网络。加大妇女“两癌”筛查力度,向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节育服务。推进儿童保健服务。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到2035年,分别控制在8/10万以下、2.5‰以下、2.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维护残疾人健康。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强化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流入地、流出地的医保信息联通和服务衔接,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参加市组织的“暖在江城”、“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三)实施医保医药协同工程,完善健康保障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转诊备案制度,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强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肿瘤患者等群体大病保障水平。稳步扩大可诊、可治、可防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发挥社会慈善组织关爱罕见病群体的作用。(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探索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鼓励开发特色的多样化保险产品。区政府办协助湖北银保监局,积极支持保险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增强贫困人群健康保障。开展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力度。分类分段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加强政策衔接,实行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2.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发展医药连锁经营,健全药品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完善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全过程监管。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探索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招采管理平台。推动医联体药品招采管理平台与省、市级药品采购平台对接。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全覆盖,提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保障机制。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用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

(四)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健康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全面推进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巩固扩大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到2030年,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35%;到2035年达到40%,并力争建成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健康细胞”行动计划,到2030年,形成一批有区特色的健康单位。到2035年,全区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比例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2.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实施“拥抱蓝天”计划。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项目。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基本消除内生原因产生的重污染天气。到2035年,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实施“四水共治”计划。强化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深化推进河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到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35年,总体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江城净土”计划。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和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加强对农用地土壤的分类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无害处置”计划。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鼓励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到2035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总体消除生活垃圾简易处置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绿道网络,建设复合型郊野公园和美丽乡村发展带。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滨水生态绿城,构建生态水网,将北湖湿地公园建设纳入湿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2035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分别达到80%、85%。(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和湖泊局)

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构建重点地区、行业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特征污染物筛选和分析测试技术,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推行餐饮服务痕迹化监管。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全区9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相关认证,标准化菜市场内100%设置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估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体制改革,实行生产经管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加强零售药店和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到2030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000份/百万人口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10份/百万人口以上;到2035年,分别达到1100份/百万人口以上、220份/百万人口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4.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着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到2020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5以内。到2030年、2035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分别达到90%、95%,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95%以上、98%,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95%,新发尘肺病报告率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社保处)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广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建成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开展违法停车,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对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开展“清零行动”。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预防和减少伤害。制订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开展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和交通事故。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提升公共安全应急预警能力。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健全地下人防体系。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构建无线紧急警报系统。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急救协作机制,到2020年,为武汉建成国家级医疗卫生紧急救援中心做出贡献。到2035年,建立网络连通、协调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

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及联动处置机制。提升生物安全防御能力,确保重点敏感传染病境外输入可防可控。实施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监测预警,确保疫区进入人员排查率达到100%,对有症状者的现场排查发现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五)实施生物产业引领工程,发展健康产业

1.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加快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产业化。支持新兴药物研发创新,加强新中药和新天然植物药研发,鼓励前沿生物技术药物落户发展,争取国家基因库备份库和生物样本信息资源库建设。重点研制可穿戴医疗设备等移动医疗产品。加快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生物医药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2.加快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优化社会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国际化医院引进和建设。到2030年、2035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占比分别达到30%、3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休闲运动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时尚休闲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鼓励研发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引导体育消费。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融合。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完善支撑与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全面推进医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构建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到2030年、2035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全人群,规范化签约服务率分别达到80%、85%以上,医院药占比分别控制在30%、28%以下。按病种付费覆盖全区所有医院。抗生素滥用得到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2.加大健康筹资力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政府健康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调动社会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健康筹资机制。到203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左右;到2035年,保持在国家、省、市确定的控制值以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1.强化人才体系建设。着重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医学后备人才建设。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为重点,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加强卫生管理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

2.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医师规范化培养培训制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支持健康培训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局)

3.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机构用人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政策。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医研企结合。加强重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强化科技兴院、科技兴医,充分调动医技人员科研积极性。加强重大医学科技攻关,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研发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诊疗装备等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到2035年,全区医学科技论文影响力和三方专利总量位居全市前列,科技创新对医药工业增长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健康信息化建设

1.推进市、区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健康云”数据中心和云灾备中心。到2030年,实现市、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并与国家、省级平台对接。到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医疗服务立体信息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交互,开展临床路径和病种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和行业监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开展在线预约诊疗、电子处方延伸、云健康管理服务。探索电子健康卡服务应用,推广“健康武汉”APP,完善“互联网+急救”服务。建立与全市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影像中心对接系统。到2030年,远程医疗覆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并与省级协同对接。到2035年,健康医疗服务和远程医疗系统实现规范管理、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宣传部)

4.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促进大数据应用。加快推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人工智能应用,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大数据中心)

(五)开展健康法治建设

贯彻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推动地方性法规立法。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建设。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日常监督、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民健康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六)促进健康交流合作

创新健康领域国内外合作机制,加强人才交流与培训,推进国内外健康项目合作。做好国外医疗援助工作。鼓励参与研究制定健康领域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指南,加强先进医疗健康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办、区科技和经信局)

(七)强化领导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健康青山建设全局性工作。将“健康青山”建设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规划,加强宣传引导,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发挥典型作用,推进整体水平提升,增强市民健康福祉。(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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