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34654 发布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区城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21〕9号) 文     号 青政办〔2021〕9号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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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1  |  发布单位: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运行秩序,保护道路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我区“一轴两区三城”优良路域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1〕31号)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以深入服务建设“五个中心”大武汉、 “一轴两区三城”新青山发展战略为目标,将维护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重心,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原则,运用强有力措施基本消除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拼装行为,有效提升城区路域环境,逐步建立政策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山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斌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谢光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雷雄林、区交通大队大队长杜春生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国土资源规划分局、区城建局、化工区规建处、化工区经发处等部门和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治超办)在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办公,由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区治超办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督查组。由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察督办、考核评比治超工作。

2.源头管控组。由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区城建局人员组成,负责区内源头企业集中检查与治理,对货运源头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查处。

3.路面执法组。由区交通大队牵头,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负责全区(含化工区)路面巡查、卡点值守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三、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区内重点道路。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冶金大道、工人村路、21号公路、青化路、化工大道、八吉府大道、吴沙大道、临江大道(化工段)、焦沙路等主次干道,通过岗亭值守和路面巡查方式,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货车非法改装行为。

(二)重点桥梁周边。二环线、三环线、四环线匝道等重要运输车辆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危害桥梁安全行为。

(三)重点源头企业。宝武集团金资公司、武钢外贸码头、砂石料集散中心、西马物流、安康物流、辖区内各搅拌站等多家供、受货企业和运输企业,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自身管理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四、治理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区治超办)

区治超办发挥统筹部署、指挥协调、督查督办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联席会议、集中办公、交叉督察、“一超四罚”制度,每月编发通报、工作简报,推进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强化成员单位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区治超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城建局、化工区规建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管委会))

区治超办要汇总制作区内货运车辆信息数据库,对辖区内货运企业、所属车辆、驾驶员信息等数据建档,定期召集货物集散企业座谈,督促企业文明装载、规范运输,确保进出场地货车不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自管意识,积极主动送法上门,每月组织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检查,上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交流典型案例经验教训,示范教育引导企业规范运输;区城建局要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搅拌站等商砼企业按规范设置称重计量设备,不得擅自上调称重设备最大称量量程;各街道(管委会)要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道路及江河、湖泊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以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开展清理整治,杜绝货车中途违规加载行为。

(三)持续推进非法改装车辆治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区交通大队)

按照《青山区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清单》责任分工,每周三开展源头企业非法改装检查,发现违规改、拼装车辆行为,由区交通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恢复原状,并通报至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取消其道路运输资质;区科经局要加强对已公告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摸排并依法取缔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黑窝点”,建立整治清单,并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道路限货。(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

区交通大队要运用执勤设卡、流动巡逻方式,加大区内临江大道、和平大道、冶金大道等重要城市道路和交通密集区域限货通行道路的管控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货运车辆、渣土车超载、超速和行驶禁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确保区内重要干道道路环境良好,交通秩序规范。

(五)加强路面治超执法管控。(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交通大队)

1.发挥治超卡点作用。认真布控和平大道、21号公路、工人村路、青化路、八吉府大道、化工大道固定治超卡点,每处安排两名以上人员在运输重点时段守控,形成治超防超管控网格。并结合经常性机动巡查,以点带面,全面控制超限超载车辆违规通行,规范运输秩序。

2.强化道路巡查执法。区城管执法局与区交通大队组成的治超执法队伍要加强道路违法违规运输查纠。结合两区融合实际,巡查执法队伍可分东、西两片分头开展巡查,重点对工矿企业、商砼企业、物流园区分布密集的21号公路、青化路、化工大道等开展全覆盖、高频次巡查,并结合卡点反馈信息,及时对冲岗、闯卡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拦截,确保路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不漏网”。

3.落实联合执法常态化。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坚持路面治超执法实行城管、交警联合执法,采取道路巡查方式每月联合执法次数不少于8次,不少于30小时,加大对道路超限超载行为打击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运输行为一律联合查处,形成震慑合力,彰显治超高压态势(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

4.统一执法标准。根据治超规范化执法要求,严格落实“交警拦车,城管称重卸载,交警处罚、扣分”工作程序,交警依照(GB1589-2016)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单独实施处罚、扣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四个一律”(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超限超载驾驶员一律罚款记分,扰乱治超执法秩序一律依法处理)执行到位后,由车辆所属人自行组织车辆到具备资质的车辆检测站进行上线检查,车辆技术状态达标后放车。

(六)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交通大队)

认真实行“一超四罚”制度。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交通大队对超限超载违规车辆处罚扣分后应将车辆相关信息汇总后每月抄告至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外籍车辆则先抄告至市治超办,由市治超办抄告至车籍所在地),并报送信息台账至区治超办备案。抄告至本区的违法信息由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运管机构负责制作台账,统计汇总,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七)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区治超办、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区交通大队)

充分利用青化路四套不停车检测系统相关功能,通过数据信息回传实现远程线上监控,监控中心实时调度线下执法人员拦截处置,逐步推动非现场执法机制完善,彰显非现场管理效果。

(八)建立和强化超限超载相关联合约束制度。(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   

建立和强化超限超载相关联合约束制度,推动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和失信惩戒,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奖惩机制,切实提高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运管机构要加快推进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数据库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要求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和责任主体筛查、认定、信息汇总和报送,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在“信用交通”网站公布。

(九)加强专项执法管理力度。(责任单位:区治超办、各成员单位)

针对青山区作为工业城区,钢材运输占据全区货运市场较大份额等相关情况,区治超办在全年治理工作中突出对钢材超限超载运输的执法管理。一是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区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和区交通大队要不断加大对钢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面查处力度,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自我整改。二是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宝武等大型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区治超办与宝武集团武钢有限厂区建立违法抄告机制,对查处的涉及武钢有限厂区内的违法车辆,列入厂区黑名单,3月内禁止再次进入厂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治超办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要认真落实组织计划、指挥调度、督查考评职责,对本区治超工作总体谋划部署,结合区内重大事项,组织调度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加强各自行业领域监管,切实落实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全覆盖、规范化、精细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紧抓落实,明确各单位治超工作联络员,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与4月26日前报区治超办,并根据责任分工有条不紊开展治理行动,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治超工作落实及联合治超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工作不力、作风涣散、推诿塞责、问题突出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三)落实长效常态管理。充分认识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是攻坚战、持久战,各单位要常抓不懈,攻坚克难,及时总结治理中好的做法与先进经验,拓展创新治理机制和手段,不断巩固治理基础,稳步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

附件:青山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工作实施细则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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