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34671 发布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山区(化工区)优化营商环境 “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11号) 文     号 青政办〔2021〕11号

关于印发《青山区(化工区)优化营商环境 “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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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1  |  发布单位:区发改局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发改局拟定的《青山区(化工区)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青山区(化工区)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当前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务服务减审批、降低涉企收费等工作开展集中攻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对标对表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扎实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减、降”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改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实现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1.印发《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收集清理意见。(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5月中旬前)
    2.对清理意见开展审查,形成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中旬前)
   3.按照立法程序,将清理结果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中旬前)
   4.根据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清理结果,并正式公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
    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负担,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1.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将区级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与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进行比对,对标先进压缩办理时限,5月前完成区级减时限工作,确保高频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武汉市先进城区。(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办理时限比对向街道社区延伸,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本系统街道社区与武汉市先进城区进行比对,6月底前完成街道社区承诺办理时限压减。(牵头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进减审批流程。巩固提升已落地的9项“一事联办”事项,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的业务指导,统一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前)2021年新增3项试点“一事联办”事项,4月30日前区有关部门拟定建议方案,积极推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2021年推荐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根据实际,选取量大面广的高频事项,探索“高效办成一件高频事项”,优化流程,提升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为减材料提供有力支撑,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业务协同,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强化共性支撑,畅通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多措并举,增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抓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省政发〔2021〕6号)落实见效,强化场地、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撑保障,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推进自助终端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终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体系,提升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围绕民生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

针对不合理收费尚未彻底取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成本仍然较高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涉企收费,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1.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确保国家、省、市各项减费政策落到实处,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前)
    3.加大中介市场培育力度,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服务主体,健全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收费市场化,促进公平竞争。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持续推进)
    4.对金融领域不合理收费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5.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牵头单位者: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网市电力公司武昌客服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6.深入开展企业负担实地调研,持续跟踪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示公开电话、邮箱、地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鼓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牵头单位:区国资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破冰,在思路上破题,在行动中破局,一切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基点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走访座谈等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谋良策、亮硬招、求实效,真正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急的事情解决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清、减、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后),下设办公室和“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三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工作专班分别设在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经局。各专班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加强会商研究,全力以赴推进“清、减、降”专项行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全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清、减、降”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区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办问效”工作闭环。要加强宣传力度,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推进相关工作,把“清、减、降”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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