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56700 发布日期 2021-09-1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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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3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021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精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青山区(化工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28号,以下简称《政务公开规范化方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要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进行全周期解读,起草部门报审文件或者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全面清理本级政府、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12月底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

(二)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断拓展和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相关单位落实专人专责,与建立健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以及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情况。

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和职能目录,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时效性。

加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开力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信息。

强化政务督查信息公开。各部门要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及时公开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业务培训,正确使用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区司法局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开展解读回应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00号)等要求,结合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区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

(二)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在出台重大政策,尤其是部门代起草政府文件时,起草部门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三)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落实落地见效,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四)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政策时,要落实对应政策咨询责任人,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各相关单位要依托“店小二”专线、武汉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打造政策咨询线上、线下、热线综合服务窗口。要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解、访谈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五)加强回应关切工作力度。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一)及时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各相关单位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计划规划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2021年11月底前,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二)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四)深化公共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按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五)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专题专栏集中公开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水平

(一)及时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根据《政务公开规范化方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2020年完成的24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时更新完善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统一信息资源库的应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与上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工作。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安全保障。

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提升新媒体运营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三)纵深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强化保障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舆情研判,做好舆情应对预案,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强化宣传培训。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结合,打造政务公开特色品牌,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督查督办、季通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要将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任务分解表

      2、青山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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