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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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1  |  解读单位:其他

一、为什么要制定《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2014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一系列文件,就资金资助方式、项目管理方式、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市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2017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还专门印发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区贯彻执行。我区2015年制定的《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青科〔2015〕4号)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需要制定新的《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适用范围包括施行以后批准立项的区科技项目和科技资金。
  三、《办法》支持对象是谁?

科技研发资金主要支持对象为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青山辖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潜力的企业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创新孵化平台项目。

四、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哪些职责?
  强化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承担单位是科技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一是要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过程管理、预算管理、费用开支、资金使用等管理流程。
  二是要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岗位分离、内部审核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是做好项目管理,按期据实填写申报、检查、验收等材料,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和验收申报工作。
  四是要实行内部公开制度,接受监督检查,主动公开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
  五、如需调整项目任务书规定的重要内容,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承担单位如果需要调整项目目标、项目负责人等项目任务书规定的重要内容,需向区科经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项目完成后申请验收时限?
  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一般为半年内),并提交验收材料。

七、项目资金分几次拨付?

前资助项目资金原则上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7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后补助项目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重大科技专项原则上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拨款。

八、相关单位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如何处理?

在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申请、实施、验收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区科经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终止项目、追回已拨资金或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等措施。对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科经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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