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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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9  |  解读单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一、实施背景

1、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丰富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与功能,是当前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

2、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践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公平、体现公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3、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政府指导价、实施一般诊疗费,才能确保看病用药价格一致,向居民提供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居民就医感受度和满意度。

    4、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才能确保社区居民获得公平、均等、同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指导

2、坚持公益性质

3、坚持群众满意

4、坚持分步实施

三、主要内容

1、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基本医疗服务,必须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标准,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品规和使用金额比例按规定执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均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并实行零差率或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销售。

3、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或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的同时,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制度,按照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4、统一提供规范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对照标准,为社区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体化管理规定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监管、统一考核。

四、保障措施

1、强化政府职责。

充分认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加强对药品销售价格、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要求、同监管、同考核,对不执行政策的机构按规定进行通报、处罚直至退出。

2、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经费,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

积极推进、逐步降低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成本,结合市场价格按一定比例对其房屋租金进行补贴,按照服务人口数、岗位设置标准以及辖区内政府办机构的补助标准对其相关人员予以适当补贴,保障其正常运行。

3、加强综合监管。

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卫生健康行政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依法执业、医疗行为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补助经费。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对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审批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的设置审批工作。

4、完善考评机制。

积极探索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情况、服务治疗、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5、建立退出机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按规定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责和严重违规违法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调整、退出,切实保障居民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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