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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组工干部中开展交纳“特殊党费”的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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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5月21日 | 文档来源: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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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组工干部们: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5月18日,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为此,我们倡议:全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作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表率,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带头组织和参加捐款捐物活动,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以党费形式进行捐款。组工干部们交纳的特殊党费可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再由各单位党组织转交给我们,我们将通过规定渠道转交给灾区人民。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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