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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组[2008] 11号关于推荐第六批区级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08年7月11日   |  文档来源:组织部

各街党工委(管委会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局级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人才强区”战略顺利实施,更好地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为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建设生态工业城区提供科技、智力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选拔第六批区级拔尖人才工作。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人数、范围、原则和条件

1、选拔人数:第六批区级拔尖人才选拔人数为30名。

2、推荐范围:推荐工作从在青山区工作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中选拔产生。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工业企业和生产一线以及科研、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列入选拔范围。

3、推荐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选拔和宁缺勿滥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切实履行评审程序,真正把政治上过硬、业务上拔尖的人才选拔出来。

4、推荐条件: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威信,2004年1月以来在专业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1)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研究项目、科技专著获省、部级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五名)。

(2)获省政府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获省政府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专著获省政府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3)获市政府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软科学研究项目、科学专著获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4)长期工作在科技推广第一线,在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资源等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重要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5)在文学艺术创作或表演等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在区内外享有盛誉和影响,且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奖励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一套系统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在课改和教科研方面有创新,且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并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7)在体育教练工作中,有科学的教练方法,直接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前三名的优秀教练员。

(8)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且在省级或全省性学术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五篇以上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9)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宣传工作中,其作品获得市级以上专项奖,且专业水平在全区名列前茅,在省内、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工作者。

上述条件中,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者,均依颁发的证书为依据,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上的主要完成者。

根据上述条件,以近三年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做出的贡献为主,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重要依据,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二、申报程序

1、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基层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在广泛征求本单位科技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拔对象,然后填写《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表》和《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对象登记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

2、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3、专家评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成立区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4、组织考核。按照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科技创新、效益显著的原则,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

5、公示。对通过考核的人选,在全区进行5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6、审定确认。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区委审批,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并颁发青山区拔尖人才荣誉证书。

三、选拔要求

1、选拔区级拔尖人才工作,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搞好推荐工作。

2、要严格按条件推荐,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3、要以本次选拔工作为契机,尽快建立起本系统、本单位的专家队伍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队伍,进一步拓展使各类人才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充分施展才华的空间,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和创业的社会氛围,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为推进建设生态工业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四、有关事项说明

各单位对推荐人选上报的材料、表格要按《通知》要求、填表说明及有关格式认真填写,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打印整洁(使用word文字系统,A4纸打印,表格可在青山区政务网(http://www.qingshan.gov.cn)下载或到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索取)。

上报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综合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精炼(字数在3000字以内),事迹真实,重点突出。

(2)《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表》(3份);

(3)《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对象登记表》(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3份,确定排名顺序);

(5)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以上内容装订成册,并写出目录);上报材料时需带原件;

(6)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推荐材料,还应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由当地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值、收入、利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08年8月8日(星期五)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电话:68865120。

  

附:

1、《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表》

2、《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对象登记表》

3、《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公示》(式样)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7日

 

青山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式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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