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否必须提供?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2.若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哪些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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