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8648 发布日期 2019-02-01
发布机构 工商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02-01  |  发布单位:工商联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部门预算

  2019131

  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工商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工商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青山区工商联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参政议政,参与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代表性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贯彻执行。

  宣传国家、省、市、区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建立一支热爱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积极分子队伍。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开展各类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财务、纳税等工作。

  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考访问和民主营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为会员提供必须的证明,协调关系,为会员和民营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增进与全国各地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商会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山区工商联是本部门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工商联总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表1.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此部分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0.6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4.6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0.62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80.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13.47%,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系统不由部门财政预算拨付;(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4.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6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政议政、调查研究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企业家沙龙、提高企业家素质培训工程、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基层商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协调

  机动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机动事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8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因公出国(境)由区本级财政预算并统筹管理,本单位不再单列。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实行车改,单位无车辆。

  (四)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2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4.6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0.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13.47%,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系统不由部门财政预算拨付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8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2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8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万元,占80.15%;项目支出16万元,占19.8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0家行政单位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万元。包括:货物类0.4万元服务类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1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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