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30164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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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青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文 号 | 无 |
关于青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青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青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青山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青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四种情形需进行预算调整。
2024年区级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执行中新增收支变化事项。一是区委、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聚焦区域空间优化和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存量土地盘活,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将实现增长,需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二是根据上级下达我区债务限额和债券发行计划,区级债券金额和结构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债券收支需进行相应调整。三是根据2023年决算情况据实调增上年结余,并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上述收支变动需按法定程序调整2024年区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101.74亿元调整为96.18亿元,减少5.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51.91亿元调整为119.6亿元,增加67.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由1,063万元调整为5,571万元,增加4,508万元。
二、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此次会议审议意见,切实抓好国家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及时掌握动向、把握先机,努力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实效。狠抓财源建设,聚焦构建“335”现代化产业体系,稳固存量财源,培育潜力财源,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方面的补助政策,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提升财政支出效益,切实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
二是狠抓风险防范化解,兜牢财政安全底线。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三保”支出全流程监管,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方案,用好上级一揽子化债政策,探索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全力保障重点支出资金需要,确保不出现库款运行风险。
三是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构建动力循环机制。坚持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统领,聚焦“清盘优促强”五个关键环节,全面盘活有效资产,抓好“三确”工作,把更多沉睡“三资”转化为发展“源头活水”;积极化解债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片区开发,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强化有效监管,促进投资提质增效,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四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管理精细高效。全面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有序融合,压实绩效成果应用,形成评价、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以重大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约束力”。
附件:青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
青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2024年区级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执行中新增收支变化事项。一是区委、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聚焦区域空间优化和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存量土地盘活,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将实现增长,需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二是根据上级下达我区债务限额和债券发行计划,区级债券金额和结构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债券收支需进行相应调整。三是根据2023年决算情况据实调增上年结余,并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上述收支变动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为此,提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101.74亿元调整为96.18亿元,减少5.56亿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69.57亿元调整为69.66亿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32.17亿元调整为26.52亿元。
(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01.74亿元调整为96.18亿元,减少5.56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61.48亿元调整为63.88亿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39.25亿元调整为31.3亿元。
以上预算调整后,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收支是平衡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51.91亿元调整为119.6亿元,增加67.69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2.03亿元调整为28.63亿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39.88亿元调整为90.97亿元。主要是决算新增上年结余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及转移支付增加。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51.91亿元调整为119.6亿元,增加67.69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46.49亿元调整为106.68亿元。
2.转移性支出调整为7.5亿元。
以上预算调整后,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是平衡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1,063万元调整为5,571万元,增加4,508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063万元调整为1,550万元。
2.转移性收入调整为4,021万元。主要是决算新增上年结余收入和转移支付增加。
(二)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063万元调整为5,571万元,增加4,508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744万元调整为4,071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319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
以上预算调整后,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支是平衡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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