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90151 | 发布日期 | 2018-01-29 |
|---|---|---|---|
| 发布机构 | 政法委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第一部分 青山区委政法委概况 | 文 号 | 无 |
第一部分 青山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中央、省市区党委的部署,统一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行动,保证上级的精神和区委的决策在政法部门贯彻实施;
2.调查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针和工作措施,为区委决策服务;
3.检查政法机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政法部门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4.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研究和讨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5.指导和推动政法各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6.推动全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7.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委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行动方案;负责制定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相关部门考核;负责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对区直单位和各街道(管委会)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8.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9.通过区法学会联系辖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和解决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1 个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委政法委总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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