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1:20 来源:青山区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山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内外网栏目更新,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通过执法信息共识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400余条,办理个人邮寄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向区人民政府报送信息32条,提供涉税信息查询86次。全年区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没有产生信息公开舆情。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青山区税务局在通过武汉市税务局网页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青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具体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许可审批、税收收入统计数据、队伍建设情况、人事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同时,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区局以办税服务厅作为主阵地,综合利用各类纳税辅导培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税收政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纳税人查询成本,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依申请公开情况。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流程和要求予以答复。

(二)加强信息公开监管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公开信息的同时,保证涉密信息不外泄,区局着力打造了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公文的产生、公示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公文拟制部门根据公文内容,对拟公示的执法信息进行事前和事中审核,确保及时、安全、高效信息公示。

(三)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情况。今年以来,区局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到武汉大学保密培训基地集中学习保密知识,组织相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开展培训研讨。在推进青山区政务公开经济税收版块的完善时,专门组织区局相关干部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 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 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具体工作进行研讨,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3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4

0

2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相辩证的意识有待进步一强化。工作中,税务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仍有浅深之分,在对待信息公开目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模糊”内容时,往往拿捏不准保密和公开的度,偶尔存在一些公开顾虑。二是规定动作到位,创新动作不足。整体上,区局信息公开工作能根据相关要求按部就班做到位,但自成特色的创新之举不多,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探究还不够,离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结合“非接触式”办税的推进,在现有信息公开渠道之外,积极开展网上、掌上、码上宣传和公开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渠道了解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结合新规新政,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加强指导和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功能。利用办税厅介绍区局机关工作职能、行政许可内容和办理规程,公开税政法规和政策文件。四是进一步提升协调联动能力。健全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加强和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快反应、强协调、速解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持续改进中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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