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山区税务局”)聚焦税收政策发布、税收公共服务等纳税人关注的领域,及时通过武汉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许可审批、政府采购等信息。利用各类纳税辅导培训、宣传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网络APP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同时,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和宣传,聚焦纳税人的回应关切,提升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工作标准。优化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线上提交、信函邮寄、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便利群众申请。区分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做出答复,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格式规范、理由充分。全年未出现超期答复、违规答复等情况。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均已按相关流程予以答复,按时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本单位执法的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和归档,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与目录内容一致。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从源头上管控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安全,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外泄。同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强与上级部门、同级部门的信息互通,提升信息利用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2025年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89条,其中:执法主体1条,执法人员1条,权责清单11条,监督救济信息1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10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3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897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1条,欠税信息173条。
持续完善办税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纳税人的留言和关注,及时发布税收法律政策,配备专职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信息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准予行政许可3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已按相关流程予以答复,按时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作为被复议机关收到7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结果维持、3起结果纠正、1起其他结果;收到行政诉讼案件4起,2起结果维持、2起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岗位人员责任意识,主动收集部门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但在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信息公开方面,由于前期对内容为“是否已进行清算”“是否纳入扣除范围”的“是否”类申请,全国各地存在政策执行口径不统一的情况,继而引起群众曲解、媒体误解等问题,不利于同类信息公开答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一步,青山区税务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总结分析,整合信息公开资源,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大力推行“枫桥式”办理,强化风险防控,深化协同共治,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件,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内容涉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助推地方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为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度,青山区税务局无重点领域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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