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5512 发布日期 2019-01-29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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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9  |  发布单位:安监局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 1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定工矿、商贸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

  7.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受市安监局委托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初审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0.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要说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设1个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汉市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编外备案人员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0.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30.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81.85万元,项目支出348.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30.71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630.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增长5.48%,主要是政策性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及机动项目经费有所增加。(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1.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348.86万元。其中: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1、村委会协管员津贴(待分配)2.16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协管员工资性津贴补助。

  2、安全事故救助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救治死伤者,确保社会稳定所给予的基本救助费用含隐患举报奖励;区安全隐患整改的专项经费。

  3、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75.70万元,主要用于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资金;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三同时”、应急救援、安全专家等专项监管工作中的安全检查协调指导、行政执法、专家评审、工作会议、突击检查交通费用、专项安全建设等;企业职业卫生“专业问诊”、专项整治、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两化系统建设推进、系统培训、系统竞赛活动等。

  4、机动经费21万,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项不可预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1.2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47.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0.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0万元。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30.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32.87万元,增长5.48%,主要是政策性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及机动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63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 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 0%;上年结转0万元,占 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6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5万元,占44.69%;项目支出348.86万元,占55.31%;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6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6万元。包括:货物类3.6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34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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