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始,为落实“财政管理质效提升年”行动要求,区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专业化发展。
一是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效能。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督促采购人履职尽责,落实好“谁采购、谁负责”工作要求,规范政府采购各流程,简化采购流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二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规范采购行为。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约谈工作机制的通知》,面向区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建立政府采购约谈工作机制。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区属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资金支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和服务水平,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持续营造政府采购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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