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55 来源:青山区财政局

2024年以来,区财政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青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山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继续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新闻动态、财政政策等信息,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5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青山区财政局督促指导区属预算单位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确保财政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做到了公开及时、依据充分、数据完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坚持强化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按照“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特别是对财政相关政策、金额数据等重点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切实加强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保密性审查,确保财政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府债务”等专项栏目,定期更新相关财政政策及信息,扎实做好内容管理,不断提高平台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的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公开透明度,对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梳理,编制并按时发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青山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青山区(化工区)2024年本级政府预算、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以及2023年财政决算等信息。

(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2024年1月5日,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市青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区应当在2024年1月25日之前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各预算部门应当在2024年2月14日之前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

2024年1月22日,青山区财政局将青山区2024年本级政府预算、政府“三公”经费预算以及相关情况说明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网站上的“青山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比法定时间提前3天。

2024年1月22日,青山区财政局向区属76个预算部门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2024年2月14日前,全区各预算部门将部门预算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网站上的“青山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全部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完成。

(二)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打造阳光财政,健全公开透明的决算制度,青山区财政局扎实推进2023年度政府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准备、认真落实,圆满完成了2023年政府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区属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决算公开职责、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和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对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是细化公开内容。主动细化“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决算信息公开按时交出满意答卷。三是统一公开渠道。通过“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为各部门提供统一规范的公开平台,使操作更加高效,查询更加便民。四是部门决算公开全覆盖。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由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实现部门决算公开全覆盖。截止到2024年11月8日,青山区75家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青山区财政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1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青山区财政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提高,如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区财政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对财政政策措施解读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助力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青山区财政局2024年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2024年无建议提案主办事项。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青山区财政局作为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部门,督促区属预算单位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依法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经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查询及依据区属预算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备案数据统计,2024年青山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全区预算单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065条,其中: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条、招标公告171条、竞争性磋商公告126条、中标(成交)公告270条、更正公告61条、终止公告48条、单一来源公示0条、需求公示76条、采购意向公开626条、合同信息公开1,682条、政府采购监督处理决定公告4条。

青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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