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6:14 来源:青山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青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山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突出公开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区教育系统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包括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学校基本信息、教师管理、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教育督导、教育先进典型、教研活动和各级各类竞赛等方面。其中通过区政府网公开信息204篇;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教育报等央级媒体报道60篇;“学习强国”平台全年签发131篇;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文明网等省市级媒体发布1383篇;美丽青山、青山政务等区级媒体平台发布106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职责,规范制度建设,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教育局紧紧按照“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政务公开细化落实到各个业务环节中去,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如新生入学、教师招聘等信息,保证教育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业务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教育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强化常态化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204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94条,业务信息109条,其他信息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相关流程予以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青山区教育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业务不熟练的问题,2023年区教育局进一步细化《青山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科室对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应知尽知。同时组织业务人员认真逐条学习教育部文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理解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

区教育局虽一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对应公开信息进行深入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青山区教育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28件,内容涉及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等多个方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教育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对照政务公开要点,在公益事业建设中的教育版块开设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信息、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等栏目,主动公开2023年青山区教育概况、学校基本信息表、新生入学情况、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段资助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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