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2-22845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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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1年度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 文 号 | 无 |
2021年度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武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山区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2.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
3.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4.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5.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6.儿童福利项目
7.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民办〔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新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及正常运营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经我局委派的第三方(博慎评估)对2020年度新建及正常运营的各养老机构核查申报、区民政局审核,拨付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二)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一院一社工”的农村福利院,经区级民政部门验收合格,按照7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
(三)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养老机构床位险
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每张床位按照138元/张标准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养老机构各承担三分之一经费。
(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武民政〔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2022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残联关于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48号)、《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资局 市卫计委 市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函〔2021〕13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到2025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城区比例达到85%,网络覆盖50%以上的乡镇社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促进患者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
(六)儿童福利项目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鄂民政发[2013]65号)、《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通知》(武民办[2014]21号)精神,我区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为做好散居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关爱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了青山区散居孤儿及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七)孤儿助学工程
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对年满18周岁后全日制在校(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发放助学补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并按季度将助学金拨付到受助孤儿本人银行卡。
三.项目周期
一年
四.资金额度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 417.32 | 武财社[2021]632号 |
2 | 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 | 3.5 | 武财社[2021]632号 |
3 | 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 9.28 | 武财社[2021]632号 |
4 |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4 | 武财社[2021]155 |
5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8.36 | 武财社[2020]686号(上年结转) |
6 | 儿童福利项目 | 1.4 | 武财社[2020]686号(上年结转) |
7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2 | 武财社[2021]16、武财社[2020]44号(上年结转) |
五.项目负责人
肖继伟、郭汉桥、杨奕
六.项目执行情况
2021年,支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417.32万元,支付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经费3.5万元,支付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9.28万元,支付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24万元,支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审计费及2020-2021项目尾款8.36万元,支付散居孤儿项目1.4万元,支付孤儿助学金2万元,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绩效完成率100%。
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加集约化、专业化和人性化的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低成本的养老服务,逐步提升社会对老年人生活及活动的关注度,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二)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社工通过开展
各种活动,挖掘了老人们的各种能力,并且提升了他们的自信,促进了老人与护理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传递了积极健康老龄化理念,符合时代精神,是福利院生活里的一笔亮色。
(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提高养老服务设施风险处置能力,规避运营风险,保障老年人养老场所活动及入住机构安全。
(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力促进街道社会工作发展,开展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建设,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
(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使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
(六)儿童福利项目,专业社工定期走访散居孤儿及困境儿童,做好监护指导,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七)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补贴的发放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孤儿的特殊关爱。
青山区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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