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7:33 来源:青山区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将青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山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建设,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依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适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共法律服务指南、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要工作信息。同时结合部门职责特点,及时公开“开展公共法律组团服务 护航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青山区启动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重点工作会议部署等信息。经统计,2024年我局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成功发布以上各类信息2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与区政府联系对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和质量。全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查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信息公开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定密责任人、主要领导审批三级审查审核机制,纳入本部门工作整体规划,同司法行政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面围绕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保证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推进权力公开,组织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政务督查,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4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本局未制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均为0,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本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本局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改进情况:积极寻求区政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指导,强化部门动态信息的把握精准度和报送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准确适时。

本年度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切实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度,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本局牵头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2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走访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要求,重点更新青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同步公开国家、市级法律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丰富、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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