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3:50 来源: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规定,现公开青山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医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保密制度,通过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做到群众满意。

区医保局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机构简介、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执法年报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区医保局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工作信息22条,机构信息变更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资金发放情况2条,部门预决算等资金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开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2.主动修改单位咨询电话等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等公开信息;

3.明确人员责任,由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编撰信息,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局分管领导复审。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充分运用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途径,按照区政府统一规范,加强对机构设置、部门动态、资金信息等版块信息的报送和管理,不断丰富栏目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定期研究部署,对本单位负责的栏目开展自查,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准时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医保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评促改,以考促优。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同时,局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强化常态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行政强制案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受限于我局工作人员较少,对公开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还不够全面、深入,导致我局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今年,我局持续强化信息审查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时限,确保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信息。

本年度我局还是存在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下一年我局将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领会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建议案1件,按期办结。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青山区医保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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