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2841 发布日期 2019-10-2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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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5  |  发布单位:政府办

  2018年度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及市、区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涉及全区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日常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3、组织起草、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5、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组织对全区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并参与起草、修改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材料、政策文件和区人民政府领导重要讲话。

  6、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组织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和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工作,及时向区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做好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7、负责督办、督查市、区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负责分解、督办和回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工作。

  8、负责全区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事务,指导辖区内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

  10、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开展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友好往来外事活动。

  11、负责编制区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职责;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的政府法制工作。

  12、负责对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负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13、负责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调解事项,对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工作。

  14、受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工作;组织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应诉、赔偿工作。

  15、负责承担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负责组织、参与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或参与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参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6、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核发、年检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的组织工作。协助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政府法制宣传。

  17、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拟订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人民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管理区人民政府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

  18、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19、承办上级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总编制人数30个,其中:行政编制30人。在职实有人数 4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机关工勤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30.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4.93万元,增长28.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增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援藏经费和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0.4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31万元,占本年支出69.65%;项目支出616.18万元,占本年支出30.3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0.4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4.93万元,增长28.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增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援藏经费和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4.93万元,增长28.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增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援藏经费和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0.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3.14万元,占84.37%;公共安全支出11.72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6万元,占5.9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7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9.3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占5.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14.31万元,项目支出616.1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专题会议及专项调研经费160万元,用于对全区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应急、法制、重大项目协调经费102万元,用于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调解事项,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项目考察调研、洽谈,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等工作;民宗、外事侨务工作经费9万元,用于开展外事和侨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事务;援藏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山南市乃东区援藏项目建设和援藏干部工作经费;七军会青山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22.73万元,用于统筹协调、督查督办我区军运会环境综治整治提升工作;老干工作经费0.52万元,用于春节期间慰问退休老干和退休老干活动经费;化工区划转经费21.93万元,用于两区合并后,承担原化工区应急、民宗、法制等事务性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9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援藏经费、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经费和两区合并后化工区划转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内调入人员经费划转。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81万元,支出决算为6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用部分指标直接划转至公医办,未下达本单位。

  5.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内调入人员经费划转。

  6.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8年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3.2万元。其中:住宿费0.83万元、旅费1.77万元、杂费0.6万元。主要用于赴美国参加创新驱动与高新高效产业发展培训班参团1个、1人次;赴台湾开展文化经济交流参团1个、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其中:

  (1)本年度无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比年初预算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区合并后公务用车增加。其中:燃料费9.03万元;维修费13.03万元;过桥过路费0.24万元;保险费1.92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比年初预算减少4.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18年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其中:招商引资接待活动0.5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来区考察洽谈项目接待工作2批次34人(其中:陪同8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83万元,下降26.03%,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5.63万元,下降63.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万元,下降12.9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53.5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出国(境)的参团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81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030.4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了本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了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今年在区属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1万元,执行数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6.44%。

  1.应急、法制、重大项目协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万,执行数102万,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督办、督查市、区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督办落实区政府十件实事;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应急突发事件;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

  2.政府专题会议及专项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执行数160万,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服务“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组织调查研究和会议调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规定提交相关决策程序。

  3.能源审计、民宗侨务外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执行数9万,完成预算的47.37%。主要产出和效果:严格落实少数民族优抚政策,完成少数民族中考高优录、办理民族成份变更、归侨侨眷身份认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和精神,指导辖区内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办理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服务对外招商引资引智。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7万元,比2017年增加5.5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0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咨询电话:027-68865076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组织调查研究和会议调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按规定提交相关决策程序

  积极服务“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全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50余次,召开会议协调调度解决相关问题,按规定提交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涉及“一轴两区三城”相关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23次、专题会议200余次,为落实区委“一轴两区三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区政府十件实事督办落实率100%

  按季度召开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调度会,分解责任、交办任务;印发《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8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明确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节点计划安排,统筹推进各项办理工作并跟踪督办进展情况,十件实事涉及的16个子项全部完成。

  三、议提案办复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

  全年办理市人大政协议提案20件,满意率100%;办理区人大政协议提案211件,办复率、走访率100%,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对部分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全年办理情况顺利通过年底两会审议。

  四、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改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通过招投标成功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库,做到集中选聘、全面覆盖、“双边”管理、动态考核、规范服务。制定《青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稳居全市第一。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35件,区政府作为诉讼参加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05件。结合基层站所“双评议”工作,对71家执法类基层站所共151份案卷进行评议,推动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

  五、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对照全省“四个一流”、全市“五边五化”和“精致青山、极致道路”总体要求,将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作为推动青山老工业基地脱胎换骨、凤凰涅槃的重大机遇、重大战役,切实把“办赛事”、“建城市”和“惠民生”结合起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加以推进。红钢城大街、和平大道“和平之心”示范片区建设、沙滩排球场馆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高铁(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部完成。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对涉及重大决策的协议、合同等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服务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督促区内部门建立完善政府合同签订制度,完善各部门合同送审和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宣传和解释力度,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机制。区政府行政合同、各部门重大合同及重大涉法事项全部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0余份,确保了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七、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工作信息60篇,完成综合调研文稿1篇

  全年共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政务信息91篇,其中市政府办公厅采用27篇,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篇,综合得分排名中心城区第四,较好地展现了我区的工作成效和亮点特色。围绕精准扶贫、还建房建设、养老服务等国家重视、群众关心的工作领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共计3篇。

  八、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应急突发事件

  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段值班安排、抽查和通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灾害天气预警工作,建立和启动应急值班平台系统。全年参与和协调处置一般水、电、气等社会事务56起,处置上报自然灾害情况6起,事故灾难23起,公共卫生事件3起,社会安全事件30起,均及时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动态情况,无一起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

  九、依法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

  严格落实少数民族清真肉食补贴制度,完成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办理民族成份变更2起,归侨侨眷身份认证2人,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12人,服务企业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4人,窗口服务事项当天办结率100%。依法对宗教场所加大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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