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2561 发布日期 2019-01-0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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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4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健全,执法工作日益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为谋划实施“一轴两区三城”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宜业宜居新青山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家区级行政部门88项行政审批职能已划转入行政审批局,实现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集中,为群众、企业提供便捷的行政服务。大力开展减证便民,积极推进“先照后证”“四十八证合一”等改革举措,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平均时间缩短为2.5个工作日。深化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重点的区级综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智慧大厅”建设,认领85项业务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提升街道服务水平。

  二是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树立“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进部门协同监管、规范重点领域监管流程、丰富监管载体等,让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常态。目前全区抽查事项和录入年度抽查计划均为100%。

  三是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坚持协调统一、权责一致、职权法定、以街为主管理、力量下沉、精简高效和廉洁公正的原则,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城管执法人员“区属、街管、街用”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二)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集体决策规范化。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重大决策均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长江武惠堤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有序推进。开展全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放管服”、环境保护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区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100%。

  二是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区政府行政合同、区内部门重大合同及重大涉法事项均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对50余份合同和47个重大法律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前置法制审核,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

  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建了青山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库,做到集中选聘,全面覆盖,“双边”管理、动态考核、规范服务,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满足了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聘请优秀法律顾问的迫切需要,全区法律顾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青山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青山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青山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区主要执法部门实现制度到位、设备到位和记录到位。同时,区内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武汉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及部门单行裁量权规定,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今年区内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超3000件(不含区交通大队简易程序行政处罚44.4万件)。我区将案卷评查作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结合基层站所“双评议”工作,对71家执法类基层站所共151份案卷进行评议。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执法文书更趋完善。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把执法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对区内新任、调离的执法人员进行清查,确保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全部符合持证资格。组织近百名新任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形成全区行政执法证工作动态化管理机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今年区政府系统承办的200余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或意见的办理任务有序推进,依法维护了代表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政府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和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两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查处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不足。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截至目前,区政府办理信息公开申请444件。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内部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围绕全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守法守纪、履职尽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化解行政纠纷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区政府审结35件行政复议案件,区政府作为诉讼参加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05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有效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11月底,全区行政机关开庭235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44件,参与开庭数量与出庭率均居全市前列。区人大、区政协分管具体涉诉工作的区级领导积极出庭应诉。政府对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尊重和对其合法权益的重视得以体现。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调解。落实常规化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重点突出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全区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200多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0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重视提升法治能力素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70余次。

  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把政府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活动。加强“青山法治惠民文化园”建设,新增33个村法治宣传栏建设,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在青山区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区82家单位制定上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清单,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区、街、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完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建成12个街道(管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站,115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接待来访群众7230余人次。开发集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武汉青山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自5月中旬投入运行以来,区属律师回答各类咨询1207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制度,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网上学法、年度述法和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在行政机关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深化并联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加强基层政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帮办代办服务水平。着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按期运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正式运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执法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机制,加强对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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