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10211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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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青山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区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专题研究《青山区贯彻落实<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实施办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具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制定《中共青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六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将法治政府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青山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向区人大和市政府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区政府常务会议15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全区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督查工作部署会,顺利完成督查迎检工作。召开各类决策法治论证40余次,对63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各类审核意见200余条。
(三)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出台《青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青山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青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信息更新,清理全区24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2024项行政执法事项。完成区内21个执法单位348名行政执法人员补换执法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182宗。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审查率100%。
(四)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8000户企业、17万工薪阶层新增减税13.1亿元,为4000户纳税人减免社保费1.8亿元。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推行情景审批“套餐办”,开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为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进“四办”改革,完成15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布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一步向“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延伸。今年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4000余户,增幅超过30%。
(五)强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分类施策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停产60家、搬迁71家。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武惠堤江滩及民垸复绿工程,实施复绿32万平方米。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新增永久绿地65万平方米,戴家湖公园二期基本建成,丽秋山公园、铁珞山公园等一批公共绿地建成投用。超额完成全年1500亩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高位推动“清四乱”工作,对辖区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强力推进,整改完成67处问题。
(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街道(管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站,116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联动”法律服务平台构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社区律师全覆盖。“青山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免费、全天候、网上办,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次。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作,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4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27.5万元。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依法帮助21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300余万元。开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120余场,惠及受众2万余人。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全年共承办省、市“两会”议提案27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已全部办复,办复率100%、走访率100%、满意率98%。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2件,对每一件案件,区政府都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3.6%。严格实施审计监督,围绕“一轴两区三城”战略、军运会建设、民生政策、三大攻坚战任务开展跟踪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鼎星”平安城区创建和“雪亮工程”,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军运会等重大安保稳定任务。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1个,全区刑事有效警情在连续7年下降基础上同比再降21.2%。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45多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7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99件,化解激化纠纷93件,防激化率100%。
(九)学法守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普法学习,压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举办区委中心组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报告会,举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教育培训班,加强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青山区荣获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钢花村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钢花村司法所所长亢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调解为民好榜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荣获全国政务服务创新先进单位。法制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和刊物登载相关工作经验报道60余篇。
二、下步工作举措
2019年,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理念还需强化,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有待加强,精准普法以案释法还需量体裁衣,行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多元互动与良法善治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区实施方案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增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履行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智能化建设。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办理环节最简、办理时限最短、申请材料最少”要求,增强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政务服务的能力,持续夯实“四办”改革工作成果,加大行政审批“一网通办”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通办事务、派驻业务和便民服务功能。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服务好实体经济。
(四)确保平安稳定。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深化平安创建,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龙头,持续打击盗抢骗,保持“平安青山”品牌。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深化“枫桥经验”青山实践。实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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