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6157 发布日期 2018-10-30
发布机构 红钢城街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7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文     号

2017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8-10-30  |  发布单位:红钢城街

2017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红钢城街办事处是青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5)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工作任务。(6)抓好辖区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美化、绿化、净化城市环境。(7)参与督促检查新建、改建住宅公共配置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工作。(8)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1个和 3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红钢城街政务服务中心、 红钢城街网络化管理中心、红钢城街环境卫生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总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36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5万元,增长35.67%,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社区工作人员增资、区各部门调剂指标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如人大经费、政协经费、统计经费、党建经费、统战经费、综治维稳、城管经费、计生经费等)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占本年支出31.58%;项目支出2303万元,占本年支出68.4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5万元,增长35.67%。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社区工作人员增资、区各部门调剂指标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如人大经费、政协经费、统计经费、党建经费、统战经费、综治维稳、城管经费、计生经费等)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6万元,增长36.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社区工作人员增资、区各部门调剂指标增加专项经费支出(如人大经费、政协经费、统计经费、党建经费、统战经费、综治维稳、城管经费、计生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0万元,占49.9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占23.8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万元,占5.29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30 %;城乡社区支出612万元,占18.30 %;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占2.1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项目支出228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7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党建、宣传、统战、统计、财政等事务;文体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场馆免费开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区人员报酬和社保缴费以及社会福利及救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扶和生殖健康事务;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港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整改项目;城乡社区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环境整治等;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用于街道房管专干工作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12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为预算的17.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达保有量且未达到使用年限,故未安排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7万元,为预算的29%,比预算减少2.13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车辆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维稳等工作。其中:租车0 元;燃料费 0万元;维修费 0.61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0.26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万元,降低77.5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77.5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万元,本年支出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其他支出 (类),支出决算为2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养老机构运行。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80.8万元。组织对 4 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88.52万元。各项项目支出执行率均达到或超过100%,围绕全街党建、城管、综治、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经费投入,为推动全街各项工作和整体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安全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0.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3.85%。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完成“一感两度两率”测评;落实重点人员包保稳控,开展“反恐”宣传和治安巡查,化解信访积案;2017年度我街被评为市级“平安街道”。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责任落实;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城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8.5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14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重点道路巡查,协调驻街单位整改;二是清理小区杂物、牛皮癣、配置垃圾桶、喷涂垃圾分类标识;三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居民投诉较多的问题;四是加大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制度宣传展板、宣传栏、标识等。城市管理六次进入全市一类街前10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应对文明创建长效、巩固创卫第三方考评等各类检查;二是抓好三方检查的路控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重点工程、“三旧”改造区域周边控违等工作。

  统筹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7.5 万元,完成预算的58.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构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抓好零散税收,抓好基层统计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二是加强财源建设;三是提升服务质量。

  党建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进“红色引擎”工程,打造“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二是开展党员全员教育;三是夯实党建宣传阵地,加大硬件设施投入,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努力营造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文明建设复检宣传工作创文明城市氛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推进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推进干部训练养成,强化履职尽责。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万元,比2016年增加 3 万元,增长 10.3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日常费用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转型发展,全面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完成红钢城七街、八街、九街、二号明渠、地铁地块等“三旧改造”征收任务。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楼宇经济,服务5.5产业园,

  坚持法治思维,开创和谐稳定新局面。全年化解信访积案16起,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期间包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一感两度两率”测评工作,建成综治中心。获得2017年度武汉市“平安街道”荣誉称号。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基础社会治理新途径。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征收”,拍摄微电影“三天”宣传征收廉政文化。城市管理六次进入全市一类街前10名,综合成绩全区第一。获得 “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坚持从严治党,努力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统筹协调推进“红色引擎示范工程”,积极打造“红色物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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